在「六四」 二十週年,鎮壓法輪功十週年之際,中共如同坐在了火山口上。應該指出,維權人士深入巴東,反映出民間對中共司法制度的極端不信任。而中共肯定會把這種不信任視爲對其管制權威的挑戰。周永康甚至提出「奧運安保日常化」,也就是把奧運期間草木皆兵的戒嚴模式日復一日的延續下去。
鄧玉嬌事件發展到今天這樣一個地步,已是牽一髮而動全身。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刑事案件,在共產黨看來已經有可能成爲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因此最後的定讞肯定是政治局來做決定了。
從目前透露的信息看,中共高層應該發生了分裂,一派主張「撫」、一派主張「剿」。周永康一派定然主張強硬鎮壓的;而安撫一派固然在通過掌控的媒體發出自己的信號,但強硬鎮壓的一派應該佔了上風。這就是爲什麼5月28日,野三關鎮當地政府加強對前去採訪的媒體記者、維權人士的暴力阻止與驅趕,毆打《新京報》記者孔璞和《南方人物週刊》記者衛毅,並強行押送北京維權人士周莉等人離開。
事情的發展仍充滿變數。「甕安事件」的處理模式也許是中共的一個選項。
2008 年6月28日,奧運會開幕還有四十天的時候,上萬名甕安民衆因爲對女中學生李樹芬被姦殺後政府不僅不處理兇犯、反而將報案的李樹芬叔叔暴打至骨折住院而義憤填膺,火燒了縣公安局大樓。事件發生後,一方面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下令鎮壓,誣衊「六.二八」事件的參與者爲暴徒,軍警開槍打死三人,傷一百五十人,並逮捕了大約三百人。而在另一方面,也把甕安縣縣委書記、縣長和公安局長撤職以平息民怨。
我在2008年7月5日發表的「從甕安事件預測奧運前政局走向」中曾經說過「此次中共處理甕安事件釋放出了一個它不願意釋放的信息,就是如果民衆拚死抗爭,地方官員也會受到懲處。這對於那些被逼到絕境的人反而起到了鼓勵抗爭的作用。因此我認爲『甕安事件』的處理官員模式,中共不會多加使用。而迅速採取暴力鎮壓民衆的模式則會繼續延續到中共死亡爲止。」
2008年中共採取「甕安模式」是爲了在奧運會前營造「和諧盛世」,而這次面臨「六四」二十週年和鎮壓法輪功十週年,中共的危機感比「奧運危機」更加深重,因此再次採取「甕安模式」並非全無可能。
我們必須看到的是,甕安事件中的李樹芬之死被中共用「俯臥撐」囫圇過去,那些強姦犯並沒有受到懲處。上次的死者李樹芬是民女,這次死的卻是淫官鄧貴大,而烈女鄧玉嬌還活着。以何種名義和方式處理犯罪淫官才能既騙取民意,又能讓政府體面下臺,這對中共來說更加棘手。
也正因爲如此,中共採取強硬鎮壓的模式可能性相對更大。在手握槍桿子的以周永康爲代表的江系人馬看來,任何妥協都是「亡黨」之舉。譬如1999年4月25 日,上萬法輪功學員如此和平理性地要求和平對話,中共尚且不肯讓步。如今民間要搞十萬人到上千萬人的「街頭散步」,支持鄧玉嬌,中共又怎能容忍這等藐視和挑戰?
中共也許會脅迫或利誘鄧玉嬌的家人,包括鄧玉嬌本人認罪,這裏只想送給他們《九評之二》中的一句話——「歷史的教訓是:共產黨的任何承諾都不能相信,任何保證都不會兌現。誰在什麼問題上相信了共產黨,就會在什麼問題上送掉小命。」
我們需要明白,中共最後即使做出了有利於鄧玉嬌的處理,但造成鄧玉嬌案件的根源——中共淫官靠着一黨專政的撐腰而肆意欺壓、凌辱百姓;以及造成鄧玉嬌案發展的根源——中共司法不公,只保護強勢淫官、不保護弱勢羣體,都沒有根除。下一次類似鄧玉嬌的案件就還會發生,而中共不可能次次讓步。
如果中共強力鎮壓一切反對的聲音,而民衆不能上街抗議的話,中共以後就會更加有恃無恐。公安部以涉嫌故意殺人罪逮捕鄧玉嬌的時候,所依據的就是「上海殺了楊佳,有什麼問題?中央很支持。」而民衆如果上街抗議,卻只在巴東地方的話,中共仍會無所顧忌的沿用「甕安模式」派武警鎮壓。
巴東基層黨官在驅趕毆打記者時,也許無意中喊出了中共最膽戰心驚的一句話——「你們有種就去北京遊行,六月四日就去天安門鬧!」
巴東黨官中喊出了中共最膽戰心驚的一句話──「你們有種就去北京遊行,六月四日就去天安門鬧!」(圖爲1989年「六四」,北京民衆走向天安門廣場。中共魂飛魄散。)
(對鄧玉嬌案件走向的沙盤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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