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很戏剧性结尾,以强暴对人,最终的结局就是被强力所制。
【人民报消息】这些日子路过法拉盛,几次都看到一些人围着发报纸的法轮功学员在起哄和谩骂,还有出手打人的,被警察赶开了。开始还以为是法拉盛的华人在闹事,后来才知道,那些人都是中共的眼线,拿了中领馆发的薪水,专门表演给全世界看的一出“海外华人围攻法轮功”的丑戏。
后来看报时,自然很关心 ‘戏”的进展。 结果是,眼线们打人打到了美国警察的头上,结果被警察铐上手铐送进了监狱。
这个很有戏剧性的结尾,让我想到了,打人者,以强暴对人, 最终的结局就是被强力所制。
中国人有句俗语: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打人者,以暴力发泄心中之恶, 当他打法轮功学员时,人家法轮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他似乎是占了便宜。
可是打惯了人,遇事的反应就是以恶对人,一旦他感觉美国警察对他有妨碍,自然就会打到美国警察头上,这是他第一生理反应。 所以当打人者被警察铐起来,那是他一定的结局。
人说共产党是流氓党, 一点不假,能在法拉盛导演出那样一幕幕“精彩”的表演,也好算是历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之手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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