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备受国内外瞩目、今年9月爆发的三鹿毒奶案,中共官方近日终于给了“说法”。12月25日石家庄政府宣布三鹿集团破产;26日石家庄市等法院开庭审理6名犯罪嫌疑人;27日三鹿等22家责任企业表示愿向近30万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并为患儿设立后遗症医疗赔偿基金。

不过外界质疑,这是中共在国际压力和国内民众愤怒下不得不而为之的作秀审理和赔偿。

早在三鹿毒奶粉曝光之初,海外媒体质疑,为了保奥运而隐瞒了有毒奶粉的中共当局是最大的元凶。然而,毒奶东窗事发时中共除了抛出几个市级的“替罪‘狼’”之外,中共这头“大狼”不仅未承担任何责任,反而一直在操纵媒体掩盖罪责。此番的“审理”和“赔偿”是故伎重演。

如何兑现“现金赔偿”

中共喉舌新华网12月27日报导,“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称,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责任企业愿意向患儿主动赔偿,对近30万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目前,赔偿资金已全部筹集到位,近日将发放到患者监护人手中。”

不过在这篇短文中,对于一些关键的问题,比如:“全部筹集到位”的总赔偿资金额有多少,每名受害者可获多少?对死亡婴儿如何赔偿?也未说明是否包括香港台湾的儿童,并通过谁发放?中共喉舌的报导都未说明,外界质疑这是中共的又一个口头赔偿。

报导还称,“有22家责任企业共同出资建立了医疗赔偿基金,患儿今后一旦出现相关后遗症,发生的医疗费由该基金给予报销。22家责任企业愿通过主动承担赔偿责任,以取得患儿家庭和社会的谅解。”

同样,这也是一张口头支票,没有任何实际措施,这22家责任企业如何设立赔偿基金?金额多少?通过何种渠道“报销”?

三鹿破产 如何承担责任?

12月25日,中共石家庄市当局宣布中级法院裁定三鹿集团破产,但毒奶受害者援助律师发现,2007年底三鹿净资产还有12.24亿元,在没有对受害者赔偿之前,三鹿无权提出破产清算以逃避赔偿。

而且,若裁定三鹿集团破产,又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受害孩童家属向三鹿提出求偿诉讼的律师李方平认为,三鹿一旦被法院勒令破产,在数百代理商及经销商向三鹿追讨欠款的情况下,受害者家属能否成为债权人,存在太多未知因素,恐会索赔无望。

据悉,三鹿事件东窗事发后,检查组组长周强曾表示,田文华一方面坚持说自己(对奶粉中掺三聚氰胺的情况)不知情,一面对外扬言:“如果你们拿我开刀,我就把这个脓包挤破,我要向全世界报导问题。”有消息指,田文华在看守所内曾跳楼自杀未遂。外界评论说,这可能是中共权势为了洗刷自己、平息民愤的又一伎俩。

中共的罪责又由谁来承担?

石家庄市等法院12月26日开庭审理首批6名犯罪嫌疑人被控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

石家庄市检察院称,去年7月,张玉军明知三聚氰胺是有毒产品,还以三聚氰胺和麦芽糊精为原料,研制出专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并销售给被告张彦章等人,分销到石家庄、唐山等地奶站,又被某些奶站经营者添加到原奶中,销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等奶制品生产企业。

同时,河北省无极、赵县和行唐县法院开庭审理了张合社、张太珍,杨京敏、谷国平涉嫌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销售给三鹿集团的案件,并指控被告人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

据报导,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12月31日将被检察院 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开庭审理,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终身监禁。苹果日报称,毒奶粉受害儿童家长对当地法院以此这样较轻的罪名起诉表示“强烈不满”,指其明显“放生”田文华等人。

为毒奶粉受害孩童提供法律援助的内地律师黎雄兵表示,日前有63位受害者入法院,要求三鹿集团和田文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法院拒绝受理,“当局的做法于法不容。无论这次法院作何判决,田文华仍要面临民事赔偿诉讼,她是逃不掉的。”
 
目前的审判,三鹿似乎并无直接责任,而让三鹿免检的中共质检局又该承担何责任?而为三鹿套上各种“光环”的石家庄和河北省政府对几十万受害者又该如何解释?中共为了保奥运而掩盖有毒奶粉的罪责又由谁来承担?

中共当局早知道 隐瞒不报

三鹿毒奶粉事件被曝光后,中共石家庄当局承认了隐瞒事件真相。据《人民日报》称,中共石家庄市当局发言人自己表示,当局最早在8月2日,也就是北京奥运会召开的6天前,就得知三鹿奶粉问题,而三鹿公司竟然请求当局加强媒体的管控和协调,以避免此时的新闻炒作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似乎当局是应三鹿公司的请求才被迫隐瞒了三鹿毒奶事件。

然而问题还不仅限于中共地方当局。在中共国务院新闻办9月1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上,一名凤凰卫视记者针对官方说法质问道,他了解的情况跟官方有出入,因为中共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上三月份已经有留言反映三鹿奶粉的情况,而且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12号也向一家媒体表示过,在7月初发现这个问题进行调查后,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了,但田没有进一步解释为什么没有采取行动。除此之外,8月6日患儿集中的诊治,这都反映出这个问题其实在奥运会之前就已经发生了,当局是不是因为怕破坏奥运期间的气氛,把这个问题给压制了?

实际情况是,今年6月起,中共国家质检总局公众留言处已有数例消费者投诉婴儿吃三鹿奶粉后患肾结石的举报,并且质检总局一方还给予了“请你向卫生部门反映此类问题”或“该局正在严重关注此事,并联合有关部门积极调查处理”的回复。这些信息虽在毒奶事件爆发后遭删除,但是从网友提供的google快照中,可以证实中共当局早已知情但却隐瞒不报的事实。

中国时报的文章指出,“毒奶粉事件层层上报至中共卫生部,却因北京奥运,怕影响对外形象,最后不了了之。”

南德意志报当时报导说,“几个月前,三鹿公司和中共当局就已知道这一丑闻,但显然为了北京奥运而加以掩饰。在新西兰政府进行干预后,终于无法保密了。”

浙江独立时事评论员温克坚指出,三鹿毒奶粉事件暴露出中国社会体制中的多重问题。“第一是当局监管的失职,第二是政治性的考虑压倒了监管的专业考虑。为举办奥运会把相关信息压制下来。第三个问题是事后补救,表面上当局好像承诺对所有受害儿童都给予免费治疗,但实际执行起来问题重重。这几重问题叠加在一起,说明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体制问题。”

北京维权律师江天勇也指出,“三鹿奶粉事件出现后,本应积极发现和解决问题。但我们看到,对国内的受害者,当局采取的是压制的做法,包括自愿律师试图提供法律帮助,当局也采取种种打压手段。”

中共可以直接发令 法院不受理

自今年9月三鹿毒奶粉事件被曝光至今逾三个月,来自山西、河南、福建等省分受害儿童的家属,入禀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法院索偿,但均被法院拒绝受理。拒绝理由是“上级有指示,不受理”。

苹果日报分析称,中共各级党委中的政法委可以直接对法院、检察院发号施令。这种司法体制令法院必须遵从党委、政法委的指令,“可以拒绝毒奶粉受害人索偿,可以拒绝四川大地震中豆腐渣工程受害人索偿,也可以随时将异见人士判囚。”河北省政法委书记由公安厅长张越担任,这是内地警察头目指“检察官办案、法官审案 ”的畸形司法体制的典型。

据悉,这个畸形司法体制是江泽民和罗干一手编制的。2003年中共13号文件决定: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进入地方党政班子。此后公安局长很多都任政法委书记,有的还担任政府行政官员。此举大大扩张了公安局的势力,为其践踏法律充当暴力走卒提供了制度保障。

而且,这个判决时间也选的蹊跷,12月25日到31日,正是西方圣诞节和新年长假之际,中共当局似有避开西方媒体质疑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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