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冤判楊佳,把特警殺警推到楊佳身上,
駁回楊佳上訴請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引發數百人在法院外高呼「打倒共產黨!」
這是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咦,新華網幹麼把判決日期給遮住了?!
還好,京華時報沒遮住最高法覈准楊佳的死刑日期,原來在2008年11月21日!
乖乖,「最高法院覈准上海襲警案主犯死刑」?那幾個特警「從犯」呢?
最高法覈准楊佳的死刑日期難道還有貓膩嗎?
否則爲何新華網單單害怕人知道還要遮住呢?
楊佳突然被處死了,新華網把最高法院判決書的判決日期給遮住了,全中國人民的腦筋不能不轉動了。
看了新華網題爲《最高法覈准楊佳死刑 將在7日內執行》和《上海襲警案罪犯楊佳被執行死刑[組圖]》的報道和圖片就知道了,原來是把持着上海公檢法的江澤民姨外甥、上海市政法委書記吳志明搞的鬼,欺騙了所有的人。
最高法院覈准的楊佳的死刑日期是2008年11月21日,26日上午已經執行完死刑。但是,執行死刑的前一天,11月25日下午,京華時報記者去楊佳母親王靜梅家採訪,雙方都不知道第二天早上楊佳要冤死。
記者寫道:在其家中見到王靜梅時,她正在收拾冰箱裏腐爛的蔬菜。她稱:「4個月沒回來了,冰箱裏的菜都壞掉了。」
◎ 一個大騙局
王靜梅稱,10月31日,她收到了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書。「11月23日上午(最高法的終審判決是21日),醫院領導問我想不想見兒子,我當然想了!他們就着手安排,給我拿來了合身的衣服,換掉我身上的病號服。當天下午,醫院領導,還有居委會的人,就陪我坐飛機去了上海。」
11月24日上午(26上午楊佳執行死刑),在上海提籃橋監獄,王靜梅見到了兒子楊佳。她稱,「他(楊佳)精神狀態還好,不怎麼說話。我也剋制住自己的情緒,免得他擔心。我一直叮囑他,要好好配合警方的調查」。「整個過程不到二十分鐘。不過,不管怎樣,見到我,對楊佳的情緒也是一種安慰。」
報道說,「王靜梅稱,臨走前,她還給楊佳留下了1000元錢,託獄警代收」。爲什麼兩天後就執行死刑了,還收下死者家屬的錢呢?更卑鄙的是,「隨後,應她的要求,她又在飯店見到了楊佳案二審的審判長徐偉,詢問了案子的情況。王靜梅表示,她告訴徐偉,由於一二審自己都缺席了,希望回去寫點材料,以有利於楊佳案的審理」。上海法院的審判長徐偉居然隱瞞最高法院的判決和楊佳在26日上午處死的消息。
報道說,王靜梅還向楊佳案二審的審判長徐偉表示,「她正在準備材料申訴」。
◎ 一個並不周密的愚蠢計劃
接下去的事情發展,可以看出這是一個完整、周密的系列計劃,決心要欺騙楊佳的母親到執行死刑爲止。
25日下午剛剛採訪過王靜梅的京華時報記者說,晚7點30分左右(離執行死刑大約12小時之前),突然接到王靜梅的電話稱:「告訴你一個事,最高法的死刑複覈已經下來了。」
她稱,晚7點左右,來了兩個上海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向她送達了最高法的刑事裁定書。該文的簽發日期是「11月21日」。文中核準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
王靜梅告訴記者:「他們說,7天之內執行,可以要求見最後一面。」明明第二天早上要執行死刑,但還是要派人去北京穩住王靜梅,爲的是怕全國人民造反。
王靜梅沒有立刻去上海的原因是,她認爲還有機會,「我想再見兒子一面,但不知道還能不能見着。」如果她知道第二天早上兒子就冤死了,她會怎樣呢?
25日晚,死刑複覈階段的辯護人吉劍青律師表示,自己尚不知道這個消息,要26日上午等上海高院上班就去問問。26日上午9點鐘左右楊佳已經注射了毒針。
◎ 向中共討一個說法
這是一個並不周密的愚蠢計劃,愚蠢到新華網不得不冒天下之大不韙,把最高法院的死刑判決書覈准日期「11月21日」遮擋住。
如果,楊佳不是冤死的。如果6個警察不是被特警殺手送命的。何必如此絞盡腦汁、如此躲躲閃閃,甚至把要爲楊佳喊冤的母親綁架4個多月,讓她消失,直到最後一分鐘,還在行騙呢?
上海的公檢法掌握在江的姨外甥、上海政法委書記吳志明的手裏,上海高等法院是一個大騙子窩,從上到下,都在爲中共既得利益集團服務。如果這麼明顯的轟動全國的大冤案不要一個說法,那麼明天這種災難就會落在你我他、落在自己親人的身上。△
(人民報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