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正式接收三份诉状。
据明慧网报道,被告周永康1999年至2002年11月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2002年11月底12月初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2003年3月任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于1999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职四川省委书记期间, 积极推动并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使四川省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他不但多次在四川省重大场合强调加强对法轮功的打击和诽谤宣传,还对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安部门与个人进行奖励,并曾具体指点在一些单位实施迫害手段。2001年8月27日,正在美国访问的中国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被以酷刑折磨、反人类罪、非法监禁等罪名起诉。周永康被控告违反《酷刑受害者保护法》和《外国民事侵权赔偿法》。该起诉书由36岁的波士顿居民何海鹰提交。
周永康虽无任何公安工作背景,但由于其紧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于2002年12月被破格提升为中国公安部部长,并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这些职务几乎给予了他迫害法轮功的全权。
根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关于‘610办公室’的调查报告”,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610办公室”-隶属政法委员会,而政法委员会本身属性虽不明确,却具有驾驭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各个部门的超级权力。
2002年12月,周永康出任公安部长。上任之初,他就在公安部局级以上干部会议上和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上连续发表讲话,推动对法轮功的打压。他还利用在全国各地调研的机会,强调对法轮功要进行“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周永康还以公安部长的身份,对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
此外,周永康在全国各地考察期间,多次以“严打”整治、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反恐怖主义或维护稳定的名义胁迫和利用中国的公安和司法部门对法轮功进行迫害,导致迫害不断升级,自2002年12月以来,已被证实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人数由1100余名迅速增加到今天的近3000名。
上述提出起诉的三位法轮功学员之一的戴英,2000年至2004年期间被关押过两次,在狱中遭受酷刑折磨,太阳穴因遭长时间电击而导致左眼失明,右眼视力仅有0.1;遭暴力灌食,口鼻喷血;一次十余个男女恶警把她和另外20多名女法轮功学员的衣服全扒光;她还遭到禁止睡觉、洗脑、强迫做苦工等迫害。
莫正芳在1999年12月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而在北京被捕。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曾遭到包括她的出生地四川省成都市派来的恶警的殴打,她当时已怀有八个月身孕。
重庆大学毕业的李和平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于2001年8月至2003年6月被关押在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受到禁止睡眠、注射有害药物、洗脑、恐吓等折磨和虐待,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极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