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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关于中共活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调查报告全文(四)
下载《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 英文原件(723KB,PDF文件) J.建议 1)不言而喻,如果存在强迫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实――我们相信事实如此――它就应该停止。 2)违背供给者的意愿,系统或普遍的强行摘取器官是一种反人类罪。以我们拥有的资源和信息,我们不具备进行刑事调查的条件。中国的刑事当局应该调查这些指控并予以检控。 3)那些比我们更具备调查能力的政府、非政府和政府间的人权组织应该严肃对待这些指控,并对这些指控的真实性做出自己的判断。 4)联合国《关于防止,反对和惩罚交易人体公约》第三条禁止器官摘取(及其它行为)。各国政府应该请求联合国相关机构(我们建议由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及特别调查员),调查是否中国政府参与或正在参与任何违反第三条的行为。如果确实,必须立刻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补救。 5)除非中国制定的器官移植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外国政府应对要求出国参加器官移植培训的中国医生拒发签证。外国政府均应永久禁止所有介入交易囚犯器官的医生入境。 6)所有国家都应该加强立法,打击走私器官的罪行。法律应该规定,如果医生发现某病人有在国外获得走私器官(包括被关押者的器官)的迹象,必须向其本国当局举报。 7)各国均应阻止,至少是不鼓励他们的国人从中国获得器官移植,直到中国的器官移植法律得到严格执行。如果必要的话,各政府应该拒绝或撤回那些去中国做器官移植的人的护照。 8)在国际社会确认中国的器官移植法律得到有效贯彻之前,外国的基金机构、医学机构及医疗卫生专业人士不应参与中国政府发起的任何器官移植研究或会议。目前向中国器官移植项目提供物资及服务的外国公司应该立即停止这类行为,直到中国政府能够证明其器官移植法律被有效贯彻。 9)目前加拿大与中国的人权对话形式应该停止。加拿大政治科学家及前外交官员查尔斯-伯顿(Charles Burton)最近承认对话是形同虚设。私下,加拿大政府错误的同意用会谈来交换加拿大不再协办有关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批评中国政府的年度提议。 10)应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监禁及严重虐待。 11)所有的监禁场所,包括强制劳改营,必须通过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或其他人权或人道主义机构,向国际社会开放调查。 12)中国医院必须保存每一例器官移植来源的记录。这些记录必须可以提供给国际人权官员做调查。 13)每一例器官移植的捐赠者应该以书面形式同意捐赠。这些书面材料必须可以提供给国际人权官员做调查。 14)中国及每一个“反酷刑公约”的成员国,包括加拿大,应该加入“反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 15)每一例器官移植的捐赠及接受,在器官移植手术前都应该获得政府监督机构的正式同意。 16)摘取死刑犯器官的行为应立即停止。 17)器官移植商品化必须停止。器官移植不应用于买卖。 K.评论 接受第一个建议意谓承认那些指控是真实的。而接受我们提供的其它建议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承认那些指控的真实性。(因此)我们建议在任何条件下都采纳其它那些建议。 如果接受后面的三个建议意味着承认指控有一定的可信度。接下来的三个建议并不必然要求承认指控的真实性;但是,只有当建议的真实性具有合理的可能性时,它们才说得通。 剩下的建议无论指控真实与否都是合理的。接下来的五项建议是向国际社会提出的。这些建议要求国际社会促进中国在其境内尊重有关器官移植的国际准则。 我们很了解中国政府否认指控。我们建议,对于中国政府来说,最具有说服力同时也是最有效的否认这些指控的举措就是实施本报告所提出的除了前八条建议外剩下的建议。如果这些建议曾得到实施,本报告所考虑的指控便不再成立。 对于所有对指控持怀疑态度的人来说,我们请您问自己一个问题,如何防止这些指控中所讲的(情况)成为现实。指控中所说的这类[犯罪]活动,在中国几乎都没有基本防范措施。直到最近的立法生效之前,许多最基本的预防滥用(器官移植技术)的措施在中国并不存在。除非新的立法能够得以全面的执行,立法(本身)并不能够起弥补作用。 任何国家,不仅仅是中国,都需要设立防卫(机制)以防止从非自愿的,处于社会边缘的和无助的人群中获取人体器官。无论你对这个指控做何感想,我们都要重申我们相信这些指控所说属实,(因为)中国很明显没有任何保护机制制止此类事情发生。 有许多理由说明死刑是错误的,这不仅仅体现在行刑者人数众多。当政府处死那些已经因犯罪而被关进监狱,从而毫无自卫能力的人时,就很容易走出下一步――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摘取他们的器官。毫无疑问中国已经迈出了这一步。当政府可以在不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获取死刑犯的器官时,又很容易再往下走一步――在不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试图从其他遭诋毁的,失去人格的和没有自卫能力的囚徒那里获取器官,特别是当这样做可以获取暴利时。我们强烈要求中国政府,无论他们如何看待本报告提到的指控,他们都应当建立保护机制,防止哪怕是最轻微的可能性—从法轮功学员身上强行摘取器官。 敬上, 大卫•麦塔斯大卫•乔高
2、2001年春,大卫-奥文比(DavidOwnby)写给加拿大国际事务学院的论文“法轮功与加拿大的中国政策”,发表在国际杂志第56册上。 3、http://web.amnesty.org/library/Index/engASA170282001 4、199912月2日纽约时报的文章“北京说,大教派的几个成员面临审判。” 5、附录6(1999年6月7日)“江泽民在中共政治局会议上关于加速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 6、美国188号共同决议http://thomas.loc.gov/cgi-bin/query/z?c107:hc188: 7、2006年3月8日发表的美国国务院2005关于人权的国别报告--中国部份 8、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酷刑和其它残暴、残忍或有辱人格的虐待或处罚特别调查员诺瓦克(ManfredNowak),2005年11月20日到12月2日前往中国调查(E/CN.4/2006/6/Add.6),2006年3月10日(http: //www.ohchr.org/english/bodies/chr/docs/62chr/ecn4-2006-6-Add6.doc) 9、2001年8月5日华盛顿邮报驻外事务处,“用酷刑来摧毁法轮功:中共系统的根除。”作者:JohnPomfretandPhilipP.Pan 10、http://www.transplantation.org.cn/html/2006-04/467.html生命周刊,2006年4月7日 11、http://www.chinapharm.com.cn/html/××hc/2002124105954.html中国医药网,2002年12月5日 12、http://www.chinadaily.com.cn/china/2006-05/05/content_582847.htm(2006年5月5日中国日报)英文 13、“中国‘整治’死刑犯器官交易”,泰晤士报,2005年12月3日 14、“北京考虑移植死刑犯器官的新法律 http://caijing.hexun.com/english/detail.aspx?issue=147&sl=2488&id=14303792005年11月28日财经杂志第147期 15、大赦国际报告索引:您可以选每年的年度报告http://www.amnesty.org/ailib/aireport/index.html 16、http://www.biotech.org.cn/news/news/show.php?id=864(中国生物科技网,2002-12-02) http://www.people.com.cn/GB/14739/14740/21474/2766303.html(人民日报,2004-09-07,来自新华社) 17、“肾移植的数量(亚洲、中东和近东)1989至2000年”医疗网(日本) 18、http://www.transplantation.org.cn/html/2006-03/394.html(健康论文网2006-03-02) 19、“世界移植大会,概要,“中国目前器官捐献情况”。 20、http://www.transplantation.org.cn/html/2006-03/400.html,(北京青年报,2006-03-06) 21、http://unn.people.com.cn/GB/channel413/417/1100/1131/200010/17/1857.html 22、根据卫生部副部长黄杰夫http://www.transplantation.org.cn/html/2006-04/467.html(生命周刊, 2006-04-07)。存档在:http://archive.edoors.com/render.php?uri=http%3A%2F%2F 23、http://en.zoukiishoku.com/list/qa2.htm档案页在:http://archive.edoors.com/render.php?uri=http%3A%2F%2Fen.zoukiishoku. 24、http://en.zoukiishoku.com/list/volunteer.htm存档于:http://archive.edoors.com/render.php?uri=http%3A%2F%2Fen.zoukiishoku. 25、首页已被修改。存档网页在: 26、http://www.transorgan.com/apply.asp存档在:http://archive.edoors.com/render.php?uri=http%3A%2F%2Fwww.transorgan. 27加拿大器官移植登记处,加拿大健康信息学会(http://www.cihi.ca/cihiweb/en/downloads/CORR-CST2005_Gill-rev_July22_2005.ppt),2005年7月 28、器官捐赠配型系统,器官获取及移植网络http://www.optn.org/about/transplantation/matchingProcess.asp 29、原网页已被更改。早期的版本及其具体陈述可在互联网档案中找到::http://web.archive.org/web/20050305122521/http://en.zoukiishoku.com/ 30、http://en.zoukiishoku.com/list/facts.htm 31、http://en.zoukiishoku.com/list/qa.htm或者使用存档的版本:http://archive.edoors.com/render.php?uri=http%3A%2F%2Fen.zoukiishoku. 32、http://en.zoukiishoku.com/list/qa7.htm或者使用存档的版本: 33、首页已被更改。存档于:http://archive.edoors.com/content5.php?uri=http://www.ootc.net/ 34、首页已经更改。存档于:http://archive.edoors.com/content5.php?uri=http://www.ootc.net/ 35、http://www.health.sohu.com/20060426/n243015842.shtml存档于: 36、原网页于2005年3月被删除,目前在互联网档案中的网址为: 37、http://www.transorgan.com/apply.asp,存档于:http://archive.edoors.com/render.php?uri=http%3A%2F%2Fwww.transorg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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