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2月中旬开始,北京市国保警察就找到李卫平,要求他与他们“合作”,当“密探”,搜集民运情报,进行侦察工作,否则就不允许他继续呆在北京。李卫平一口回绝了。
李卫平说,以前他们也曾提过同样要求,但这次完全不同,明确进行要挟。
警察对李卫平说,如果与他们“合作”,不仅收入丰厚,还能“立功受奖”,并称与他们“合作”者发大财的多了。
李卫平质问他们,为什么喜欢引诱他人当叛徒,做告密这样的龌龊事?这种行为对民族的道德良知是极大的败坏,是犯罪。
上周四(11日),国保警察对李卫平下了最后通牒:给他一个月的时间考虑,如果不答应他们的要求,6月11号必须走人。
但是当天晚上,房东突然找到李卫平,叫他到期(18日号)搬家。李卫平认为,房东应该是受到当局的压力,可能是那些警察向上级汇报后,觉得没有争取我的可能,于是决定立刻动手。
18日,在警察的全程“监护”之下,李卫平离开北京。
近一两年来,李卫平一直居于北京,从事采访写作,但是今年持续受到警方的干扰破坏。被采访者明确告诉李卫平,上面施压不让他们接受李卫平的采访。
李卫平说,我的采访内容通常不涉及时事敏感问题,而主要是以学术内容为主。显然,这个不是他们赶走我的主要原因,但是他们却用这个来要挟我。
李卫平表示,虽然他可以坚持留在北京,但是当局必然还会继续采取各种手段打压他,或者施压房东,或者强行送他回老家。因此,他决定暂且离开再作打算。
“但是,回到武汉后,采访的工作恐怕很难再继续下去。”
李卫平指出,中国宪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公民有迁徙自由权,但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明确予以保护。迁徙自由是人身自由的自然延伸。北京市公安局要求我离开北京的要求不仅无理,而且违反了宪法。
他表示,由于个人原因,我暂时无暇提起诉讼,但我保留追究北京市公安局法律责任的权利。
李卫平,1964年2月出生于共军军官家庭。1985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先后在企业和研究所工作。“六四”后愤然辞去公职,南下深圳从事广告工作并继续坚持民运事业。
1995年因宣传组建中国自由民主党被捕,判刑3年。1998年出狱后再次投身于民主事业,同时创作了政治小说《严酷的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