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你看了陳用林先生在6月22日的記者招待會上的發言後有何感受?
章翠英:我看後非常吃驚,我非常感謝陳用林,他非常偉大,在維護人權方面作出的貢獻很大。他揭露的事情那麼詳細,是我們以前不知道的。澳洲政府犧牲人權,犧牲道義和中國做經濟交易,實在是太危險了。和中國那樣一個邪惡的政府做交易還會有什麼前途可言呢?
記者:從陳用林對中澳高層內幕的曝光中可以看出,中澳外交官員下了很大力氣要阻止你對江的個人起訴。請你談談你的起訴立案後的情況。
章翠英:當我的起訴遞交給法庭並得到受理後,我從媒體那兒得知它正受到強大的阻礙。2004年10月在「澳洲人報」上刊登了一則新聞,說中國大使傅瑩通過各種外交手段及以經濟利益爲誘惑,來阻止我的起訴案的進行。這使我感到震驚,沒想到中使館要利用經濟貿易和澳洲做交易,來終止我的起訴。我立即寫信,寄給司法部長,議員,律師,一共寄了三百多封。我告訴他們中國政府利用不正當的經濟手段來破壞終止我的起訴案。我請求他們給予支持和幫助。我收到了許多回信,他們都支持我,還給了我鼓勵和安慰。
記者:你認爲陳用林所公開的有關內幕會對你的案件有推動作用嗎?
章翠英:我想是有的。法庭曾給江澤民及610最高機構發出傳票,要求他們在2004年12月10日的第一次開庭時應訴,但他們不來。法庭又第二次給他們發傳票,要求他們在2005 年2月28日的開庭中來應訴,他們仍然不應訴。現在我才知道,中澳雙方爲對付我的案件討論過第一個方案,不成,又討論了第二個方案,即應訴,而中方不敢,否定了。這也是爲什麼他們兩次不來應訴的原因。我還想說一點:作爲澳洲公民的我很吃驚,想不到澳洲政府爲了經濟利益不去保護它的公民的權益,而是幫助中國迫害它自己的公民。
記者:澳洲外長唐納曾簽署過一份有損法輪功學員權益的公文,請你介紹一下公文簽署後引起的社會反應。
章翠英:唐納外長在2002年3月16日簽署了一份公文,禁止我們在中國大使館使用有法輪功標誌的橫幅,不讓我們使用音樂。他認爲:那有損於中國代表團和中國大使館的尊嚴。這一份簽署馬上引起了外界的強烈反應。BBC在3月19日報道指出:唐納的簽署文件正好趕在中國外長唐家璇來澳訪問的前一天。我還讀到過許多同情我們反對這一公文的言論,我記得有一位法官說過:「我們不想讓一個衆所周知的獨裁專制或軍事性的政府來插手決定澳大利亞言論自由的程度。」
還有一位綠黨的議員BobBrown,也就是陳用林提到的那位議員,他在2003年胡錦濤訪問澳洲時排除在國會大廈之外。他非常支持法輪功。他針對唐納的公文有一個非常精彩的發言,我念幾句給你聽聽:「我無法表訴我是多麼強烈的反對江澤民政權對國際法甚至對中國憲法的破壞。一旦我們的外長唐納站在中國外交部長的一邊,使得這些創導真善忍的人類精神準則的人們的權利在這個國家裏被剝奪,那麼允許這種事情的發生是霍德華政府的可恥行爲。…你可以認爲他們將商業利益放在公民的權益之上,但是你一旦讓他們開了頭,他們會走得很遠。現在是北京在指揮澳大利亞,而不是澳大利亞在有關人權問題上影響北京。」
記者:你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戴女士於今年6月8日起訴澳洲外長唐納濫用職權,禁止法輪功學員在中使館前打橫幅和使用法輪功的音樂。請你談談你起訴唐納的直接原因。
章翠英:我由於很長時間在世界各地舉辦畫展,一般不在澳洲,簽署公文的詳情是我2004年下半年回到澳洲後才知道的。一次我到堪培拉大使館去參加學員抗議活動,發現學員們在那打坐,靜悄悄的,沒音樂,沒橫幅。大家告訴我唐納簽署的這個禁令造成的,我們不能使用橫幅和音樂。我還了解到大家做了很多努力,呼籲,請求和他對話,他置之不理。學員還告訴我唐納的特權是他在一個月內簽署的公文有效,而他居然從2003年3月至今每個月延籤這份禁令。我當時聽後很生氣,我到過那麼多國家,和學員在中使館,中領館前煉功抗議,標語橫幅,法輪功音樂哪有被禁止過的,可在澳洲的首都還有這種事出現。於是在2005年初我就和其他學員準備起訴唐納的事。準備了好幾個月,6月8日我們正式向法庭遞交起訴。當我看了陳用林揭露唐納簽署公文內幕後,更感到我們的起訴是對的,就是要起訴他濫用職權傷害法輪功學員的權益。我非常感謝陳用林,給我們提供了許多證據,會大大推進我們的起訴進程。
記者: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章翠英:我最後還想再重複一遍,我非常感謝陳用林。他做得偉大,敢於頂住重重的壓力,揭露醜行,對中國的人權和世界人權作出了貢獻。我希望他繼續揭露迫害人權的罪行,和全世界人民一道共同維護人類的人權和道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