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三十七歲的陳用林目前正在澳洲藏匿之中,因爲他擔心如果遭到遣返回中國,他和他家人的安全會受到威脅。
澳洲反對黨外交政策發言人魯德今天呼應日益增多的指控,認爲澳洲官員在陳用林申請庇護後,打電話通知中方,此舉違反澳洲法律。
移民部長範斯東女士曾說,當陳用林第一次向他們接觸尋求庇護時,移民部的官員曾通知雪梨的中國總領事館。
澳洲移民法禁止向外國政府揭露尋求庇護者的身分。
魯德便說:「法律非常清楚。它是未經法律授權的,它是不合法。」
綠黨領袖布朗也提出類似的指控。
布朗在週日上午第十頻道《會晤新聞界》節目上說:「 (打電話)這件事本身,在本國似乎就是政府所做的違法事情。」
在此之前,陳用林的支持者、包括法輪功學員,都曾質疑澳洲政府在處理陳用林申請庇護作法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