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在2004年給人大的上書中說,「12月26日,我及另一位律師同行赴河北省石家莊市,決定對被勞教處罰的黃偉以法律援助代理形式予幫助。具體介入案件後,在與行政及司法機關的接觸過程中,我們發現了一系列令現代人不可思議的現象,這種不可思議的現象存在於立法的和司法的兩個方面。作爲律師的公民,作爲身處人類這個時代者,面對這種不可思議的存在,我感到異常的沉重及悲哀。」
高智晟舉例指出了中國法律的最可悲之處:「一位被她們稱作『庭長』的法官出來說道:『你不是黨員吧(指律師),黨代表大會的精神你也沒學過吧,律師不允許接此類案件你知不知道,法院都是共產黨的,法律也是共產黨定的,現在上邊有規定說不能受理,就是不受理,你願意找誰就去找誰,願意哪告就去哪告』。」
高智晟在上書中揭露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刑罰及處罰完全悖離基本法律原則、現代法治精神的五大作法後說,「在我動手寫這封信時,人們善意地告戒我,法輪功問題是敏感的問題,是政治問題,作爲律師,我們深諳中國這種特殊的社會情勢。一個權力正當行使的社會里,有敏感問題是個笑話。」
據明慧網報道,在高律師上書後,黃偉的妻子郝秋豔於2005年1月18日在家中被惡警綁架到河北省會洗腦中心強制洗腦。現在家中只剩近80歲的公公、婆婆和5歲的小孩。郝秋豔目前身體極度虛弱。
[注] :高智晟曾被中國司法部表彰爲全國十大律師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