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報導,這位婦女叫李惠,今年42歲,原系威遠縣高石鎮小灣村11社村民,現爲四川省內江市威遠縣龍會鎮楊柳人。
李惠因家庭經濟困難,連年到外省打工掙錢養家餬口。因母親得病,李惠於2005年4月29日趕回家中看望。回家的當天下午,李惠拿出她在回鄉途中得到一張光盤放給父母看,才知道這是法輪功的教功光盤。李惠隨着五套功法學煉起來,煉完後覺得全身輕鬆,舒服極了,於是對父親說:「這樣的功法,我也要煉,要看大法書,要做師父的弟子。」李惠就這樣走上了修煉的路,一連五天的學法煉功都嚴格要求自己,總是樂滋滋的。她還給遠方打工的好友準備了一本《轉法輪》。
李惠於5月4日乘車返回外省的途中,被成都火車站查出她帶的《轉法輪》一書、一張師父的小掛相和兩盤煉功帶,當天就被警察劫持回威遠縣龍會鎮派出所,遭到警察酷刑折磨。
5月5日,接到龍會鎮派出所通知的高石鎮派出所警察,到高石鎮小灣村11社。
李惠的父親李映茂家突然遭高石鎮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警察並將李映茂抓到高石鎮派出所進行審訊,從審訊的對話中李映茂已得知女兒李惠已被迫害致死(具體相關詳情有待查實)。
龍會鎮派出所警察於5月5日將李惠迫害致死後,怕承擔責任,兩警察遂化裝成便衣,用一輛貨車將李惠的遺體拉到離其父李映茂家二十里地的黃山橋的馬路邊,選了一個因鐵管漏水而成的水深不到五寸且長滿雜草的小水溝,將李惠遺體的頭部用力按進小水溝內,再把李惠的衣服從背部拉上來蓋着頭部,讓上面水管細小的漏水淋着李惠赤裸的背部,做出一個淹死的僞證現場,幾分鐘後兩個便衣便跳上車開走了。
後巡警通知火葬場拉回李惠遺體並拍照,在其親人無人知曉、無人到場的情況下,讓法醫開刀檢查,做出不是他殺而是自己淹死的僞證。
5月8號,在李惠死後三天,高石鎮派出所才通知李映茂家到火葬場,派出所警察劉仁品拿出李惠的照片叫其父李映茂辨認,李說是自己的女兒。法醫說:「你的女兒不是他殺,是意外死亡,我們已剖腹,沒有什麼東西,可能她頭部有問題,要剖開檢查才知道。」其父李映茂說:「你們剖我女兒的腹,爲什麼不通知我們到場,既然人都死了,還剖什麼頭部呢。」李惠的親人們都不忍法醫再破壞李惠的遺體,被迫交了解剖費、火化費共計1730元,才將李惠的骨灰盒領回安葬。
相關電話:
內江市威遠縣龍會鎮派出所電話:(0832)84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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