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接上)

事實是,在我們已經作了大量的調查,並且確信所寫到的完全屬實的情況下,而且又不是針對個人隱私的批評,如果連這一點也不允許,動輒問罪,我們這個國家,我們這個民族,乃至我們這個黨,還會有希望嗎?

我們寫這一章報告文學的依據是具有權威性的,因爲我們不僅擁有大量的調查採訪來的第一手資料,還有著當時的安徽省委省政府、阜陽地委行署11個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的調查報告。報告的結論一目了然:

——農民負擔總數已經「超過了國家規定的5%標準」, 「增項加碼和搭車加碼的現象普遍」,而且「退款不到位,影響很壞」;

──「田橋鄉村民和白廟鎮王營村上訪反映計劃生育工作亂徵亂罰和違紀亂紀等問題,經查:基本屬實。」「縣、鄉兩級出臺了一些偏激的計劃生育標語口號」,「縣裏派出工作隊進村計生突擊活動中,行爲惡劣,侵權現象嚴重,羣衆反映強烈」;

──「四二事件」的發生,我們認爲,王營村的羣衆上訪反映的問題,處理不及時,激化了矛盾,縣委、縣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及白廟鎮黨委政府都是有責任的。「特別是對待農民上訪解決一些人民內部矛盾,也動用幹警參與,導致幹羣關係緊張,矛盾激化」;

── 直到1995年12月2日,省地聯合調查組已經形成了調查報告,報告中依然嚴肅指出:「田橋鄉和白廟鎮1995年增項加碼的提留款,要儘快退還給羣衆」; 「田橋鄉、白廟鎮在計劃生育工作中部分地方存在的超標準收費和亂罰款問題,要按照有關規定,儘快認真予以糾正,該退的堅決退還羣衆」,但是,直到張西德調離臨泉,那些增項加碼的提留款和計生工作中超標準收費和亂罰款的問題,也沒有最終解決!

這不叫「陽奉陰違」,什麼叫「陽奉陰違」?

在他調離臨泉時,一個黨的縣委書記居然受到三千農民憤怒的圍攻,這極大地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這不叫「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什麼才叫 「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自古道,官逼民反,但是走投無路的臨泉縣白廟鎮和田橋鄉的農民沒有反,他們找的還是上級黨的機關和人民政府,他們對黨的擁戴沒有變,對人民政府的信賴沒有變,即便冒死進京,也只是希望黨中央、國務院減輕農民負擔的好政策,早一天在他們生存的那塊土地上得到落實;縣、鎮強加在他們頭上的不白之冤能早一天得到洗雪。可是他們遭遇到的,卻是張西德坐陣指揮的血腥鎮壓!

我們永遠不會忘記這樣的場面:1994年4月3日上午10時,當一百多名公安、武警,分乘8輛汽車,架著機槍,拿著盾牌和警棍,出現在王營村村民們的面前時,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恐怖場面──光天化日之下,竟然使得一個神志正常老實敦厚的村民,活活被嚇死!

有張西德這些嚴重敗壞黨和人民血肉關係的縣委書記的存在,我們的人民還會對我們的執政黨心存信賴,寄以希望嗎?

我們認爲這場官司的實質,是張西德在濫用訴權,有意混淆公共官員在實際生活中所有的強勢地位和監督公共權力行使的重要性,用所謂的維護官員的名譽權來剝奪民衆的輿論監督權。

因爲,國家機關沒有名譽權,民法上的名譽權是保護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動中的民事權益,而縣委、縣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動不是民事活動,是黨務和政務活動,因此,不受民法上的名譽權保護。其背後的道理在於,在法制社會里,批評政府是人民的基本權力和神聖義務,只有讓人民毫無顧忌地批評政府,才可能將政府牢牢地置於人民的監督之下,使人民的政府真正成爲爲人民的政府。如果只保護」官譽」權,不支援人民批評、監督的正當行爲,往後還有誰敢公開披露和批評我們社會生活中消極腐敗的現象?

必須指出的是,在這起所謂的名譽侵權一案中,我們認爲張西德不僅濫用訴權,還在成訟後的一系列的言行中十分惡劣地侵害了我們正當的名譽和人格,特別是,他居然視阜陽爲自己的天下,有恃無恐,在法庭上公開散發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的」文革」式的傳單,合議庭同樣應該視爲侵權行爲。爲此,我們將保留隨時對其反訴的權力。

審判長,審判員:經過四天時間的法庭調查,大家已經看得很清楚,張西德組織的這些所謂的證人證言,並沒有證明他所要證明的,恰恰相反,作爲原告的張西德成了真正的被告;四天的庭審,成了對他欺壓迫害農民無情的揭露與批判!大量的證據無不證實,在張西德治下的臨泉縣,無論是農民負擔、計生工作、幹部的工作作風,其中存在的問題,遠比我們書中所描述的更加糟糕,更加可悲;而我方的證據和證人,用血和淚雄辯地證明了:對方的起訴非但毫無根據,更是對中國正常的輿論監督乃至對中國報告文學事業的發展的一種破壞。

因此,我們鄭重要求:合議庭應依法駁回張西德的起訴,同時依法保護二位作者憲法賦予的創作自由和批評建議的權力。

我們希望,因爲出了王懷忠、肖作新一批大貪官,出了「奶粉事件」以及假立案假撒職醜聞,已經被敗壞了名聲的阜陽市,會因爲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嚴格執法而給阜陽一個亮色,給社會一個良知,給人民一個公道!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