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紀元記者李元、羅娜、吳大爲報導,記者再次打電話給當事人黃曌的母親,據黃母說,事後公安局一味推卸責任,對追查兇手隻字不提;爲息事寧人,黃曌生前所屬漢中街街道居委會出面,以三萬元息事。
有敢言者表示,警察隨便就把人打死,也不給個說法,這還有沒有王法了?黃母應該通過法律手段告他們。一條人命三萬元,老百姓的命就那麼不值錢?
法輪功發言人徐侃剛指,黃曌之死,武漢公安一處知法犯法,負有直接責任;但兇殺至今逍遙法外,司法部門應該出面,承擔責任,反思自身的職責,避免可悲事件再發生。
「自殺」、「車禍」、「被刺」、虐殺?
黃曌,女,1972年出生,武漢市礄口區糧食局職工,家住湖北省武漢市礄口區漢中街上閘社區。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今年4月1日被當地警察綁架,半個月後死亡。消息人士稱,涉案責任單位是:武漢市公安一處與礄口區610組織。
據黃母說,公安局開始稱黃曌是「自殺」,逼黃母認可,遭拒絕;後來又讓礄口區街道幹部出面,要求按交通事故處理,補償黃家錢財,再遭黃母拒絕;最終是居委會出面,給黃家3萬元救濟費了事。但是要求黃母不要對任何人談及黃曌是被公安局活活打死一事。
4月21日黃曌屍體火化。 遺體告別時,親屬看到黃曌臉和頭都腫的很大,臉上青一塊,紫一塊。看到的人都哭了,死的滿慘的。 遺體火化之後,黃曌的哥哥黃小忠在作骨灰簽字時發現,死因一欄填寫的是「被刺」。之後,工作人員將黃小忠簽字後的條收回存檔。
黃母稱:「我要對大家講,我女兒是被打死的,我女兒是冤枉的。」
警察一日十次登門 強迫黃家接受「自殺」說法
4月16日,武漢礄口公安分局告知黃曌家人:「黃曌今晨3點死了。死因是自殺」。警察稱,4月2日,黃曌被關在礄口公安分局一個房間裏。房間桌上有一玻璃杯,黃曌將玻璃杯打碎,用右手拿其碎片將左手腕割開。被警察發現後送市第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並要求黃家支付搶救醫藥費7萬元。
黃母要求提供自殺的證據、醫藥費收據,公安局提供不出。
16日一整天,警察來黃家約10次,最多的一次10個警察同時登門,輪番要求黃母承認女兒是「自殺」。 以後5天內,警察每天都來3-4次。
黃母的態度是:你們給不出搶救病例,沒有在醫院期間的醫藥單據,沒有醫院出據的病危通知書,沒有死亡證明,你們怎麼能讓我相信女兒是「自殺」?她沒做甚麼壞事,她是一個好孩子,不會自殺。
黃母街頭訴冤情
警察的輪番遊說,給遭喪女之痛的黃家帶來極大精神壓力。黃母被逼無奈,於4月19日這天,將親朋好友爲黃曌送來的40多個花圈擺滿路邊,她手舉著女兒的遺像,與黃曌的父親、黃曌90歲的姥姥一起,在長堤街頭向圍觀的羣衆哭述:黃曌是被礄口公安局的警察打死的。她一遍一遍哭喊:「我問蒼天,我問大地,我的女兒是怎麼死的」!
長堤街是武漢市的主要交通幹道之一,當時過往圍觀的羣衆有200~300人。人羣中不時有人表示:「公安局應按法律辦事,不能隨便打死人」。「煉法輪功的又不是壞人」!
據悉,黃曌的丈夫劉寧在4月9日與黃母見面時被610的人帶走,至今不知下落。他可能仍不知自己的愛妻已不在人世,更沒有機會去殯儀館與她絕別。
居委會出三萬元救濟費 希望家屬封口
4月20日,警察不再出入黃家,漢中街居委會王主任來到黃家:「今天我們不談自殺,你可以提出其它條件,我們只要求辦了後事」。王主任表示:黃曌之死可按交通事故處理。這樣,按規定,交通事故死亡應賠償家屬9.8萬人民幣。但要求扣除搶救黃曌花的7萬元醫藥費。
黃母表示只要求還女兒一個清白,沒有其它條件。
下午,王主任又來黃家:「自殺、交通事故都不談。考慮到黃家經濟困難,街道給黃家3萬元救濟費。」但他要求黃母不要對人談及黃曌是被公安局活活打死一事。
黃母哭著說:「我要對大家講,我要對大家講,我女兒是被打死的,我女兒是冤枉的。」
黃母最後在無奈之下,表示同意接受3萬元救濟費。黃母表示,「除此我還能怎麼樣呢?!
法輪功學員也是公民
「除此我還能怎麼樣呢?!」黃母提的這個問題,也是國內許多老百姓在切身利益和基本權利遭到侵犯時不知如何應對的典型心態。
記者曾打電話給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國內知名律師,講述黃曌事件的經過。這位律師表示震驚和同情,他說如果受害方想找他們打這官司,要現有委託狀,這個官司可以幫死者打。他還建議,可以先找當地的武漢市政府、人大常委、檢察院等,這些都是能管公安部門的機構,看看他們能不能解決。
觀察家指,法輪功學員也是公民,公民有公民的權利。中國公民應該增強法律意識,學會和善於利用中國現行司法系統的職能,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就目前情況看,這條路是充滿荊棘。
中國司法不獨立現象,一直是司法界學者和專家關心的話題。原中國最高法院院長任建新曾說「法庭要執行共產黨的決定」。國內沒有一個法庭敢不執行政府和黨的政策決定。然而,到目前爲止,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密令仍在共產黨對待法輪功的政策中被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