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2004年5月24日,正在波士顿访问的中国安徽省省委书记王太华被法轮功学员在麻州联邦法院起诉,诉状已于24日上午递送给王太华一行。此前不久,中国商务部长,前辽宁省省长、大连市委书记市长薄熙来于4月22日在美国首府华盛顿地区法庭以“种类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在当地被法轮功学员起诉。

在中国大陆进行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镇压已经持续近5年了。目前,除了在美国和其他几个国家正在进行的对镇压发起者江泽民的诉讼案以外,还有几起对省部级官员的诉讼案也在进行。那么为什么要起诉这些省部级官员呢?

众所周知,镇压法轮功是江泽民一手发动的。截止本文写作时,明慧网上公布的经过核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达968名。显然,江泽民不可能自己动手,就象希特勒不会亲自动手屠杀犹太人。那么,一个独裁者的意愿是怎么变成基层的死亡率的呢?各级参与的官员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最近关于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转化”的调查报告给出了一个很清晰的图像。http://www.upholdjustice.org/NEWS/hotcase_22/2004-05/1083963478.html

镇压法轮功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以政府涉嫌导演的天安门广场“自焚”案为界。在这之前,是阻止各地法轮功学员上天安门,之后则是向各地要“转化率”。前者的典型案例是《华尔街日报》记者Ian Johnson对山东潍坊以陈子秀为主线的系列报道,后者则包括了2001年以后绝大多数的死亡案例。具体做法是将“转化率”这一量化指标作为官员政绩的标准,一层压一层。如果上级要100%的转化率,基层就会把无法“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抓去劳教以保证这个100%(劳教的不算在当地“转化率”中)。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的地方拼死拼活的要把法轮功学员送去劳教,甚至不惜找关系送礼行贿。而劳教所、监狱也有“转化率”指标,到了监狱劳教所就再也没有地方可送了,为了保证一定的“转化率”就必然“使用一切手段”。而中国的专政机构的最拿手的就是酷刑了。(根据中国大陆媒体报道,打死孙志刚的收容站在孙志刚案曝光前的一年中非正常死亡200多人。)“转化率”就是这样变成“死亡率”的。

这场迫害是江泽民一人发动,罗干、刘京和周永康等极少数中央帮凶执行的。这些人就像当年的纳粹甲级战犯、南斯拉夫的米诺索维奇、智利的皮诺切克一样,最终要在法庭上受审,为他们的罪行承担责任。而基层的打手,如马三家的苏境、北京的李继荣等人,更逃脱不了当年纳粹死亡集中营看守的命运,即使侥幸躲过,也逃脱不了几十年如一日被追踪如丧家犬。那么,对于一些既没有发动镇压也没有直接血债的省市级党政官员,为什么也要追究呢?我想是这样的,江泽民不可能自己到劳教所去指挥打人,层层为保自己官位饭碗而忠实执行镇压命令的官员就是这场镇压得以进行和维持下去的基础。这些官员也许没有亲自打人,没有命令下面打人,只是要求下面的“转化率”。然而,他们不会不知道把“转化率”和基层官员、警察的工作、工资、奖金挂钩的结果是什么,但还是这样做了,做了就得承担后果,装作不知道是不行的。省市官员每一次针对法轮功的讲话、每一次对基层监狱劳教所的“视察慰问”、每一个催促要“转化率”的电话,都会产生放大效应,变成几万伏高压的电击、水牢、强迫灌食和上百种不同形式的酷刑,变成具体的“死亡率”。正如一位元中共官员对华盛顿邮报记者透露的,实现“转化”的必要条件是“暴力”、“宣传”和“洗脑”,三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这是来自最高层的系统行为。

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华尔街日报记者Ian Johnson获普利策奖的报道中的一段:

“……吴(官正)很快就找到了转嫁压力的办法。首先,潍坊市官员说,吴召开了一个警察和政府官员的‘研讨会’,确保每个城市的官员都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在会上,中央政府的指示被大声宣读。‘政府指示我们限制抗议者人数,否则为此负责,’另一个政府官员说。”

“这样的手段很快导致滥施酷刑。数名今年早些时候被本地警察监禁的法轮大法追随者说,逮捕他们的人们告诉他们,持续不断的抗议已经危及地方官员的职位。‘一个警察用警棍殴打我,’一名1999年12月被监禁的43岁的工人说。‘他说我们该为他上司的政治难题负责。’”

“这位被捕者在北京遭到殴打后被送回家乡潍坊。城市官员说这样的逮捕对吴和省里其他地方影响不好,因为在北京被逮捕的人被中央安全部门登记,并记录下籍贯。统计结果被比较,抗议人数高的省份,如山东,受到批评。在潍坊殴打这些人或许会最终减少抗议者数量,但当局想要立竿见影的结果。”

哪些人应该对此负责呢?虽然很多官员或多或少参与了镇压,但从权力和责任来看,谁应该负直接责任的还是很明确的。镇压法轮功的组织构架是:从中央到各省市区县,党委有“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政府有“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以及这两个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610办公室”;直接参与镇压的还有各级“政法委员会(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综治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明委)”“全国扫黄打非领导小组”。而具体的执行机构则是各级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劳教所和监狱。除了上述直接参与迫害部门的负责人外,根据这次镇压法轮功时经常援引的“领导责任制”、“社会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简称‘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党政首脑全面负责管辖范围的镇压。同理,如果一个地方有大规模违法的刑讯、致残、致死事件发生,该地区的党委书记和行政首脑当然应该负主要责任。以安徽省为例,已有14名法轮功学员确认被迫害致死,而且除一例外,几乎全部死于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的酷刑虐待。鉴于这些死亡案没有一例是象孙志刚案那样进行了调查处理的,可以认为是系统性的蓄意谋杀。权力多大责任多大,作为省长省委书记的王太华难道不应该负责吗?他的多次“坚决取缔”“严打”的讲话、指示难道不应该为这些死亡案例和其他迫害案例负责吗?

随著中国国际交往的增加,海外华人团体邀请家乡官员访问也越来越多。朋友告诉我这次王太华访问波士顿就是一例。邀请单位对客人被起诉想不通。作为海外华人,谁都有家乡,希望在海外为家乡出力是人之常情,也都希望能在海外接待来自家乡的政府民间代表团。如果你们真的希望家乡好起来,请告诉你们认识的官员和亲人,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不要以为这没有用,每个人的话都是有力量的。海外华人在家乡政府的眼中不是无足轻重的。设想一个市长省长在海外见到的家乡人中有三分之一劝他不要迫害法轮功,对他的震撼会有多大。如果你们早几年对他说,也许今天他就不会被告上法庭。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从现在开始,每个人告诉一个家乡人,你看会是什么结果。冤有头债有主,法轮功人把杀人凶手送上法庭的决心不会小于犹太人对纳粹战犯的追查。我们不能指望也没有权利阻止受害者通过法律手段讨还公道。“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www.upholdjustice.org) 已经公布了中央到省市级数百名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名单和证据,“法网恢恢”(www.fawanghuihui.org) 网站公布了3万多直接凶手的名单和证据。为避免尴尬,在邀请官员来访时,可先谘询这两个组织。如果你对迫害没有一个感性认识,建议去看一看“追查国际”和“中国精神卫生观察”最近的“对法轮功学员的精神迫害调查报告”。(http://www.upholdjustice.org/NEWS/metalhospital_26/2004-05/1083633374.html)

〔原题目:从起诉王太华、薄熙来想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