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給這場辯論做結論,中共在鄧小平逝世七週年時重新公佈他在二十年前的講話,爲「愛國」下定義,不但如此,《人民日報》配合刊登了一篇題爲「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保證」的評論員文章,實際上爲鄧小平思想作新的詮釋。
這篇名爲《八四年六月二十二、二十三日鄧小平分別會見香港工商界訪京團和鍾士元等香港知名人士的講話要點》的文章中,香港工商界訪京團是由當時的香港總商會會長唐驥千帶隊,而所謂「香港知名人士」,是當時的行政局首席議員鍾士元與行政、立法兩局的議員鄧蓮如、利國偉。中國當時拒絕承認後面三人的議員地位,以免他們以「民意代表」自居向北京反映意見,因此稱呼他們爲「知名人士」。鄧小平在接見工商界代表團時,看在錢份上而客客氣氣,對鍾士元等則以教訓的口吻說話,不過對盛妝打扮的鄧蓮如則給予比較好的臉色,也許念「本家」的情份。(當時中港臺三位最著名的「三鄧」就是鄧小平、鄧蓮如、鄧麗君。)鍾士元回香港後說他向鄧小平反映香港的信心危機,但鄧小平不承認香港有信心危機。正因爲說了這句話,當時的香港新華社社長許家屯罵他們是英國的「孤臣孽子」。而五、六年後許家屯自己流亡美國做寓公,可能背著「賣國賊」的罪名終老海外;而九七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時,已經退出政治圈子的鍾士元卻又被董建華招攬爲董的決策班子行政會議的召集人。這種愛國和賣國的相互轉化誰能料得到?在鄧小平爲愛國下定義以後,香港誰愛國誰不愛國是許家屯說了算,到許家屯也賣國時,這筆帳不就成爲糊塗帳?
那麼鄧小平的愛國定義是什麼呢?他的整段話是這樣說的:「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爲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未來香港特區政府的主要成分是愛國者,當然也要容納別的人,還可以聘請外國人當顧問。什麼叫愛國者?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只要具備這些條件,不管他們相信資本主義,還是相信封建主義,甚至相信奴隸主義,都是愛國者。我們不要求他們都贊成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只要求他們愛祖國,愛香港。」
如果按照「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那麼七年來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董建華就不是愛國者,而欽點董建華做特首的江澤民也不是愛國者。怎麼辦?當然,土共可以辯解不是董建華與江澤民的責任。這樣爭論下去會有結果嗎?香港是法治社會,不是中國式的人治社會,不拿香港法律來治理香港,不拿並不健全完美但聊勝於無的基本法來討論香港的政制發展而搬出鄧小平的「政策」,還要加上新的解釋,這就是「一國兩制」嗎?還要基本法和法律做什麼?
即使拿鄧小平的話做「最高指示」,鄧小平說即使相信封建主義、奴隸主義也可以是愛國者。但是《人民日報》的評論員文章則說:「認同國家還必須承認國家的主體是社會主義。這也是一個不能沒有的前提,改變了共產黨領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也會吹的』」。也就是不相信社會主義就不是愛國者。中共現領導人還要強姦已經死了多年的鄧小平,不是太變態了嗎?
鄧小平還說:「我們對香港的政策五十年不變,我們說這個話是算數的。」現在還提這句話嗎?迴歸第二年以後就不再說「五十年不變」了。不算數了,所以西方國家來「干涉」了,於是就有人「賣國」了。共產黨算什麼玩意?香港就要毀在他們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