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合报2月1日报导,陈希同与江泽民之间的恩怨情仇,源于19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时。当时陈希同以「平息动乱」有功,升任北京市委书记,并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而江泽民更获得邓小平、陈云等中共元老肯定赏识,在六四事件后上调北京出任总书记。陈希同对这项人事任命并不服气因而未大力配合江泽民的施政,并还直言上书向邓小平数落江泽民的不是,结果信件落入江泽民手里,因而造成陈、江两人的心结。
大纪元报导说,消息来源指出,陈希同在申诉书中指出,他是挪用公款而非侵吞、贪污,但挪用的公款仍是用于公事,遭判刑是江泽民对他的政治打击。他并披露,江泽民之子江绵恒涉及一项金额高达一千五百万人民币的国有资产转移专案。
联合报报导称,曾有部分北京市的官员认为陈希同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而集体向中共领导人写信要求释放陈;在陈希同被判刑后,许多北京市民对他以往在北京的政绩依然肯定。分析家认为,江泽民目前还有中央军委主席的头衔,但有那么多高层官员甘冒政治风险批准陈希同假释,显示出江泽民的权威消退。不过,尽管陈希同是中共高层权力斗争下的牺牲品,但他对1989年6月中共军队在天安门广场镇压民主运动仍负有相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