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宋祖英告中青報得了臉,焦玫瑰獄中也告中青報,這案子很蹊蹺。

中共國有一本「法律」,這沒在被羅幹下令射殺的17名漢源冤民身上體現出來,也沒有在無奈上訪民衆身上體現出來,但卻在「中國第一雞」宋祖英整治小保姆、狀告中青報和已成階下囚的劉湧姘頭、女貪焦玫瑰要討個清白身子上充份體現出來了!挺正常!

中國青年報一般被中國問題專家們認爲是屬於「胡系」,所以江系人馬和中青報過不去就被認爲是和胡錦濤過不去。

11月18日新華網轉載了和宋祖英關係極其密切的北京娛樂信報的文章《女貪焦玫瑰狀告中青報 討名譽權索賠20萬(圖)》,一個人所共知的婊子還要討名譽權!而且還刊登在中共最權威的媒體新華網上,「偉光正」都下作到這種程度了!

村姑宋祖英仗着江澤民撐腰,特別愛告狀、愛行使法律權力,而且凌駕於法律之上。四中全會前的一次狀告理由是中青網記者報導的她在四川萬源市演唱所得報酬的數字不準確,結果中青報無奈,登報向宋道歉。明眼人誰都看得出來,這背後晃動着江澤民的影子,江澤民就是要在四中全會之前最後再耍耍威風,否則宋祖英怎麼敢呢?江就是要讓他的女人們撒潑打滾修理胡錦濤!

陳至立、黃麗滿都有官職,動不動就訴諸法律有困難,宋祖英無官一身輕,她怎麼折騰都被看作是代表着江澤民。但一個宋祖英畢竟力量小,所以江澤民最近竟把被關押三年多的已經臭不可聞的原市中級法院副院長焦玫瑰拉了出來,讓她和胡錦濤叫板,可見江澤民是「江狼才盡」了。

焦玫瑰在2001年就已全國成名,原因是2001年8月28日,曾經「名動四方」、「威震四海」的「黑道霸主」劉湧被押上了審判臺。而屆時任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市政協副主席焦玫瑰儘管歲數比他大不少,卻是他的姘頭兼保護傘。

人民網2002年4月18日在《組圖:瀋陽「黑道霸主」劉湧罪行累累》報導中說「原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以致公黨瀋陽主委身份擔任市政協副主席的焦玫瑰則和他有曖昧關係。」報導還說:「劉湧的政治身份中最耀眼的是瀋陽市人大代表。1998年,劉湧請某著名相聲演員吃飯,並請時任瀋陽市副市長的馬向東坐陪。」不知爲何焦玫瑰沒有控告人民日報?

2001年12月19日紅網在『《天地人》道德評選:2001年度中國十大惡人之五 劉湧』的時事報導中介紹:
 
檔案:2001年8月28日,曾經「名動四方」、「威震四海」的「黑道霸主」劉湧被押上了審判臺。而在他「輝煌時代」卻有着「燦爛」的政治身份,在他的名片上,有10個頭銜,第一個就是人大代表。如此風光,主要是因爲瀋陽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實是他乾爹,和平區勞動副局長高明賢是他乾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市政協副主席焦玫瑰是他姘頭,就是在這些「保護傘」下,以他爲首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團伙致死致傷者達42人,非法持有各種槍械13支。

獲選惡人的理由:劉湧是一隻披着人大代表閃亮招牌的狼,這也是他最黑和最應該獲選的理由。

2001年,劉湧被押上了審判臺,焦玫瑰也被逮捕進了看守所,2003年12月22日劉湧被執行了死刑,被判刑十三年半的焦玫瑰心驚膽戰,表示要好好表現,爭取提前釋放,根本不敢炸刺兒。

四中全會之後,江澤民的恐懼症越來越嚴重,不但跑到上海居住,甚至連防導彈的措施都佈置好了,要是瞧這鬧騰勁兒,好象胡錦濤近來就要對他有什麼大動作。

於是跟江澤民挺近乎的北京娛樂信報爆出了一個笑掉大牙的新聞《女貪焦玫瑰狀告中青報 討名譽權索賠20萬(圖)》,江氏人馬11月18日不但在新華網轉載了,而且裏面還鏈接了兩篇報導《北京晨報:被稱劉湧姘頭出現自殺傾向 女貪官獄中狀告中青報》《法制晚報:女貪官獄中狀告中青報 不滿自己被稱爲劉湧姘頭》。

自從四中全會前宋祖英讓中青報公開道歉後,姘頭們紛紛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公正」了!矛頭都是對着胡系中青報,這就不是個簡單問題了,這是有組織的有後臺的,毫無疑問,這是恐懼之中的江澤民的一次反撲!

新華網2004年11月17日報導,17日,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法庭上,原告代理還出示了丹東市看守所所長和女監管教的證詞證明,2001年4月,焦玫瑰在看守所裏看到了丹東一家報紙稱她是劉湧「姘頭」後,情緒異常激動。並立即給報社寫了一封信,信中稱「『姘頭』一說完全沒有事實依據,憤怒、震驚幾乎擊斃了我。報社要立即澄清事實,以清洗我被侮辱與被損害的人格。」

奇怪的是,北京娛樂信報掩蓋了焦玫在2001年初就已經被依法逮捕,關押在看守所裏這個事實,卻混淆視聽,報導說,「焦玫瑰,原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2003年,她在瀋陽市原市長慕綏新、原副市長馬向東等16人受賄、貪污、挪用公款、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中落馬。」這和事實差了兩年多!

這可不是個小問題,新華網2004年11月17日報導,最高人民法院再審劉湧案刑事判決書顯示,焦玫瑰被判處13年半的刑期。如果焦玫瑰是2001年依法逮捕,即使高法在2003年最終判決,按照法規,刑期也是從2001年開始。

爲什麼和江宋關係極密切的北京娛樂信報要掩蓋這個事實呢?

新華網11月17日報導,中青報代理律師表示,涉案文章作者並非中青報記者,而是浙江的一位自由撰稿人,此人應文責自負,中青報只盡版面編輯審覈職責。被告律師承認中青報的編輯在工作中存在不嚴謹疏於審查轉載來稿的責任。但他表示中青不是首次刊登,只是轉載,「姘頭」一說最早刊登於2001年3月的一家媒體上,在中青報涉案文章發表之前的半年內,各媒體已廣爲傳播。

中青報說的是事實。焦玫瑰是劉湧姘頭全國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就和老百姓都知道宋祖英、黃麗滿、陳至立是江澤民的姘頭一樣。

問題是,既然2001年4月焦玫瑰看到丹東一家報紙稱她是劉湧「姘頭」,氣得要輕生,那麼爲何沒狀告那家報紙,而要事隔三年半後狀告中青報呢?這消息來自「北京娛樂信報」就讓人不那麼難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