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形勢變化相關的是很多具體迫害參與者的行爲的變化。近來聽說國內一些部門都在企圖消滅他們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罪證,甚至連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恐怖組織「610」辦公室都責令其下級緊急內部收回非法鎮壓法輪功的所有「文件」及材料,想銷贓滅跡,爲自己留後路。筆者的朋友從湖南岳陽傳來的消息說,當地的一些警察在對法輪功學員抄家時,不像以前那樣抄錢、物或法輪功相關資料,反而是專門抄走拘留證、罰款單等迫害證據。這種一邊幹着非法之事,一邊又想逃避罪責的行爲和心態實在令人覺得可笑。
犯罪之後的銷贓滅跡是罪犯的共同行爲軌跡,也都出自於僥倖的逃脫法律追究懲罰的心理。但是在迫害法輪功這件事上,銷贓滅跡再也不會給罪犯帶來任何僥倖。中國大陸遭迫害的千千萬萬個法輪功學員和他們遭受牽連的家人和親友,還有無數同情、支持法輪功學員的人們,他們都是人證,他們能夠提供出多少證人證言?他們的手中又有多少物證?恐怕是那些實施迫害者所難以預料的。五年多來迫害法輪功的證據豈是抄家或回收「文件」就能抹殺乾淨的?隨着形勢的不斷好轉,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了解真象,也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敢於站出來爲法輪功、爲法輪功學員說公道話的。
明慧網2003年11月14日致全體中國大陸大法弟子的通知中請大家妥善收集、保存各種與迫害相關的物證。在北美成立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則表明將「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所有的罪行最終都將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無所遁形。用法律懲辦一切參與迫害的兇手惡人,將是阻擋不住的大勢所趨。
所有曾經參與迫害者,無論是因受謊言欺騙毒害,還是受上級命令威逼脅迫,或是爲了私利仰仗邪惡集團勢力撐腰而作惡一時的,如果真想爲自己負責,唯一的途徑是去真正了解法輪功真象,抓緊時機將功補過,保護和善待法輪功學員,提供與迫害相關的人證、物證,揭露罪大惡極的迫害責任者們……這樣才可能避免成爲替罪羊的可悲命運,將功抵罪,爲自己贖回未來。
轉自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