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報導,武漢中院一次牽涉多位法官違紀違法事件,在湖北省和武漢市引發各界強烈震驚和憤怒。不僅令武漢中院審判工作受到重大影響,而且法院形象嚴重受損,司法公信度降低。
柯昌信原任武漢市中級法院原常務副院長、黨組副書記,1999年8月至2003年2月任常務副院長期間,在訴訟活動中,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賄賂近50餘萬元。於2003年6月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和刑事拘留。胡昌尤原任武漢市中院副院長(副局級),分管民事審判工作,他於在職期間利用職權,先後收受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賄賂共計20餘萬元。
武漢市中院少數法官利用職權搞權錢交易,形成窩案、串案。無論案件由誰主審,參與審理案件的從審判員、庭長到分管副院長,都利益均沾。有的主審法官受賄後還把賄賂帶回去分給其他承辦人、審判長、庭長、分管副院長,有的副庭長受賄後帶回去分給主審法官及其他承辦人。
此外,武漢中院辦案中的內外勾結特徵明顯。許多法官受賄與濫用職權都是與當事人、代理律師及公證、拍賣、估價、鑑定等仲介組織內外串通勾結。有的律師行賄成風,成爲職業「掮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