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5日訊,在2002年10月江澤民路過美國芝加哥時,法輪功以「羣體滅絕罪」把他告上了地區聯邦法庭。此後,江澤民給美國政府巨大壓力,要求撤銷此案,而法輪功也得到了許多社會非政府機構、律師和國會議員的支持,歷經快一年時間,法庭才做出撤銷的決定。
自遞交訴狀以來,中共方面從來沒有公開承認這起訴訟,開始時,甚至直接否認。一個人在外官司纏身,不管告成告不成,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特別是針對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他殘酷鎮壓法輪功人證物證俱在。現在中國官方媒體敢於高調刊登這則消息,想必是江澤民仔細權衡利弊才出此一策。
首先,江澤民被以「羣體滅絕罪」告上美國法庭等候立案的新聞,法輪功早就通過各種渠道,包括「電視插播」,傳到了大陸。不少人們都在議論這件事。江澤民不能坐視不管。
其次,法庭的裁決當然對江澤民有利,這是一年來他向美國政府施加壓力所想要的結果。美國這兩年反恐事業任重道遠,阿富汗,伊拉克,北朝鮮等等,這些事務都要中國政府的配合,特別是現在的北朝鮮核武危機,中國同北朝鮮的特殊關係,這些都是江澤民用來要脅美國的重量級法碼。法輪功能夠讓這件案子持續進一年,已是道義上的巨大勝利。
再有,外交部發言人在文字上嚴重扭曲了事實,變得對江澤民很有利。我們不妨來看看:
1、所謂的「美法院撤銷『法輪功』針對中國領導人的誣告案」
這非常誤導,好像美國法院發現這是一樁「誣告案」,所以才撤銷。其實,是不是「誣告」,就要調查取證,就要讓法官在法庭上聽取雙方意見,再來裁決,這不正是法輪功所要求的嗎?怎麼還沒正式立案就有了結果呢?
「誣告」一詞在發言人200字的短評中出現了四次,誤導性質十分嚴重,法輪功方面應該同法官覈實,說不定江澤民的這則新聞才真正構成了藐視法庭的「誣告案」。
2、是哪一個中國領導人?
外交部發言人不敢說把「江澤民」說出來,只是籠統地說「中國領導人」。顯然江澤民不認爲自己取得了一個多麼光彩的勝利。
3、所謂的「法輪功使用種種卑劣手段」
這場民告官的官司中,作爲老百姓的法輪功有什麼卑劣手段可使呢?他們覺得江澤民殺害了他們的許多人,就要求法庭出來主持公道,這不是一個法制國家的正常途徑嗎?法輪功要求的僅僅是有一個對薄公堂的機會,讓江澤民來爲他自己辯護,多麼合情合理呀!如果江澤民覺得自己沒有罪,就應該敢於來法庭上陳述,讓全世界都聽到他的辯護和法輪功證人的證詞,如果真是無罪,讓法官在法庭宣佈法輪功的「訴訟」是「誣告」,不是多麼有力嗎?不是把鎮壓法輪功推向國際舞臺的最佳手段嗎?法輪功能做的,就是呼籲社會上正義人士的支持,這也算做「卑劣」?
而我們從媒體上知道,阻攔這一訴訟的,「使用種種卑劣手段」的恰恰是江澤民。那種利用中國的潛在市場,中國的聯合國否決權,中國對北朝鮮的影響,犧牲中國人民的利益等等來要求美國妥協,才是真正「卑劣」的。美國政府公開出面要求法庭撤銷此案的背後,江澤民使用了多少卑劣的手段?作爲民主自由社會的老大,美國正被許多的國際反恐事務所纏繞,江澤民正好乘人之危,陷美國於不義,這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中最看不起的小人行徑。
4、所謂的「干擾和破壞中美關係的發展」
只有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礎上的兩國關係才是穩定的,健康的,具有長期性。中美關係的反覆就是由於江澤民這種人玩弄政治遊戲的結果。江澤民以他個人的得失把中美關係弄成了討價還價的「利益關係」,這對於中美的長期發展是一種致命的毒素。美國爲了對付其他一些恐怖主義國家,爲了江澤民的配合,不得不縱容江澤民對中國人民的國家恐怖主義,這不是美國政府發自內心的舉動;而江澤民一時得逞,迫害更加肆無忌憚,這對全世界追求自由民主的人民都是一種嘲弄。一旦美國不再依賴江澤民,事情馬上就會出現變化,這也是多年來中美反覆的原因之一,而江澤民把這種遊戲玩到了極限。
5、所謂的「美有關法院作出撤銷有關誣告案的裁決是正確的、明智的」
外交部發言人這出神龍不見首尾的發言,迴避了許多的實質問題。江澤民媒體的一貫做法就是迴避真相。
電視插播,插播的是什麼?從來不敢真正說出來。我大陸的朋友說,「法輪功整出那麼多自殺自焚殺人的事,法輪功還要用電子郵件,電視插播,到處去傳播法輪功,人家不願聽了。」江澤民多壞呀!法輪功現在的重點根本不是傳播法輪功,而是揭露江澤民栽贓陷害的謊言。你聽信了殺人的謊言,人家就來告訴你真相,而江澤民卻不敢告訴人民法輪功的真相節目中到底說的是什麼。
這次控告案也是一樣。爲什麼江澤民被「法輪功」告上法庭?以什麼罪名?外交部發言人什麼都沒說,反到扛著「誣告」兩字反咬一口。
還有一點,外交部發言人的話給人一種江澤民嬴了什麼似的。美國法院撤銷的只是一個案子,而且是迫於外交壓力做出的,沒有任何關於江澤民有罪無罪的裁決。事實上,江澤民畏罪而逃才是這次撤銷事件的最好寫照。當前由各方人士發起的「全球公審江澤民」的正義活動正在轟轟烈烈的展開,道義法庭對江澤民的審判早就在人們的心中展開了。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一事件會讓更多的人看到江澤民用國家來交換個人利益的邪惡,特別是對捍衛人權的價值觀念的挑戰,會觸及到西方主流社會的更多層面,會讓更多正義人士加入到聲援法輪功的行列中。我想法輪功也決不會放棄他們尋求正義的努力,通過向高級法庭上訴,或者另起爐竈,包括現在正在進行的比利時、西班牙、瑞士、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其他國家,針對江澤民的官司一定會繼續下去,一天不被繩之以法,江澤民的惡夢就不會有完的時候。
筆者最近在寫「江澤民爲什麼是最邪惡的」系列文章,連在自由民主國家發起的官司都可以被江澤民左右,你說歷史上有誰比他更邪?
參考資料:1。外交部就美法院撤銷針對中國領導人的誣告案答問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3-09/14/content_10805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