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受芬蘭法輪大法學會的委託向芬蘭赫爾辛基的國家最高檢察官和刑事警察局遞交了訴狀,以「酷刑」和「羣體滅絕」罪刑事起訴羅幹在中國迫害法輪功學員。這一指控要經警察審查之後,將審查報告遞交檢察官,由檢察官決定案子是否有足夠的證據構成刑事起訴。
警察正在審查嗎?
我打過電話給警察局,審查已經開始了。
羅幹是因爲迫害法輪功而被起訴是嗎?
是。我認爲羣體滅絕罪是國際罪行。在芬蘭不一定是受害者才能提出指控,所以,一旦犯罪成立,檢察官就可對其起訴。
你認爲此案對人權和社會有何重大意義?
據我所知,在冰島、比利時、美國都有類似起訴,我希望在芬蘭也能有。我想這件事情的意義是一個構成嚴重犯罪的人,比如羣體滅絕罪,在他出國期間有被逮捕問罪的危險。
此訴訟案的原告包括芬蘭法輪大法修煉者協會、澳大利亞公民戴志珍和著名中國畫家章翠英。問到戴志珍女士爲什麼要起訴羅干時她表示:......
(希望之聲廣播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