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2003年8月2日決定,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分主要官員作如下任免:
任命唐英年爲財政司司長;
任命李少光爲保安局局長;
任命曾俊華爲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任命黃鴻超爲廉政專員;
免去唐英年的工商及科技局局長職務﹔
免去李少光的廉政專員職務﹔
免去黃鴻超的海關關長職務。
唐英年簡歷
唐先生持有由美國密西根大學所頒發的文學士學位,及由香港理工大學所頒發的榮譽工商管理博士學位。他已婚,並育有四名子女。
李少光簡歷
李少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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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華簡歷
出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的曾俊華,於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加入政務職系,並於二○○○年一月晉升至首長級甲級政務官。他於二○○一年七月出任規劃地政局局長至今。現時借調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的全城清潔策劃小組組長。
黃鴻超簡歷
出任特區政府廉政專員的黃鴻超,於一九八零年八月加入政務職系,並於一九九九年一月晉升至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二零零一年七月,黃鴻超獲委任海關關長至今。
這幾個人到底對香港人民負不負責、敢不敢負責,首先要看他們對香港23條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