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调查迫害法轮功的罪犯及其子女、家属的海外存款、资产、房产。夫债子还,让他们赔偿。
(2) 调查迫害法轮功的罪犯及其家属的投资、税务、经营情况。如有违法乱纪的,举报法办。有收入与支出不符的,用传真,电话,信件,广告等方式告知公众。
(3) 建立专门网页,设立举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收集证据,酌情使用。
(4) 罪犯及其家属来海外旅游、考察时,调查、拍摄他们在赌场、脱衣舞场的丑态。做成小报,VCD,广为流传。
(5) 迫害法轮功的罪犯如在海外有二奶、小金库的,及时向大奶,领导、政敌、同事和邻居汇报情况。
这几年看老江到外国出访的狼狈样,我明白了,江泽民也就能“窝里横”,到了海外,见到法轮功学员穿的黄色、蓝色的衣服,横幅标语都怕得发抖。不敢走酒店正门走垃圾道。
江泽民曾夸下海口,三个月就能把法轮功镇压下去,结果到现在三年多了,不但没有镇压下去,反而自己得了个“人权流氓”的恶名,而人家倒三年均被提名诺贝尔和平奖。
但是江泽民一个人也干不了那么多坏事,那些至今跟着他迫害法轮功的贪官污吏们也应该好好收拾收拾。
如果到今天,还有人觉得老实人好欺负,那他就真看走了眼。法轮功是天下最不好欺负的。
经过这三年,我发现法轮功真是说到做到。
我断定,凭他们的实力,决不会轻饶了那帮迫害法轮功的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