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查明作案者使用的是品名爲「四二四(四亞甲基二碸四氨〕」的滅鼠藥,據說這種產品是否已經停止生產,但這並不影響已經出廠的產品在市場上繼續銷售和使用。單純靠滅鼠藥等劇毒藥品的市場控制,是不能阻止投毒這類犯罪活動的,再則,僞劣假冒,過期或腐敗的食品同樣能也能嚴重傷害消費者。對於南京這類大規模食物中毒事件,除了犯罪分子承擔直接責任,這類事件更應該由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來承擔間接責任,肯定的講,在這一事件上,當地政府的食品衛生和檢疫部門是難逃其咎的。
據調查,《和盛園豆漿連鎖店》是外地民工開辦的企業。外地民工從事食品生產,本來應該由工商部門嚴格審批控制,因爲外地民工流動性強,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具備家屬和社會關係的負擔),另外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質,公德和法律意識也是有限的(多數是受教育程度較差的農民〕此外,還存在著個人健康檢查等問題(健康合格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地方政府的工商和稅務部門爲擴大市場增加稅收,放任民工從事食品加工生產,結果是公僕們拿到了老鼠成爲好貓,但消費者卻被老鼠藥害死了。
正規的食品加工業(無論規模大小),都應該有一整套的衛生檢疫制度和設備設施,每批產品的生產和出廠都要有嚴格的檢驗程序和記錄,這是食品衛生法早有詳細規定的。應該說,南京盛園這家食品工廠是不具備這一條件的,當地政府也沒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令法規,否則就不會出現這種即悲慘又荒唐的,亂成一團,無法面對國內外輿論的場面。 在國內的大小城市城鎮,農貿市場比比皆是,特別是食品銷售,幾乎佔整個市場比例的三成,但據筆者粗略觀查,這些從事食品加工的小販,大部分都是外來民工,其生產作業環境髒亂不堪,他們臨時租用居民住宅,甚至在戶外搭個帳蓬,支上鍋竈就開張,用水完全靠引進附近居民點的自來水,由於城市供水緊張和用水量較大,平時要用大型容器(水缸水桶等)備用水源,至於污水(下水)排放更不符合衛生標準,條件好一點的,一般是向街路的雨水井排放(這本身就違反了有關法規),而且百分之九十九的農貿集市都沒有公廁,這類食品加工人員的吃喝拉撒都在他們的大排檔中進行。
象南京蕩山鎮盛園這類食品加工批發工廠,其生產作業條件是不會比農貿集市上的大排檔好到哪裏去的,筆者所在的居民住宅樓下,就有一家外來民工開辦的豆腐坊,每天向外批發豆腐豆漿,按食品衛生法規,居民住宅的上下水設施和動力設施是不適於大量加工生產食品的,再則,環境保護法規也不允許在城鎮居民區開設豆腐坊一類的食品工廠,其它諸如在居民住宅內開設餐館,桑拿,歌廳等都是嚴重違反衛生法和環保法的,但居民的反映是一回事,政府職能部門的作爲又是一回事,所有的有關法律都成了一紙空文。
政府的不作爲腐敗,不只是瀆職失職,更主要是表現在封殺輿論監督方面,官方喉舌報喜不報憂,一片鶯歌燕舞太平盛世景象,如果有人揭露社會的黑暗,就是「不愛國」「不與中央保持一致」,大帽子則是「顛覆國家」「破壞安定團結」,象違法經營這類現象,是不可能沒有投訴和舉報的,但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出於急功近利甚至貪髒枉法,極力封鎖人民的呼聲,對日常發生的小型案件,能隱則隱能瞞則瞞,對披露事實的有社會責任心的記者,則極力打擊迫害,導致社會上一切不合理的,違法的黑暗現象失去了輿論監督,最後必然釀成巨大惡果。
爲什麼會出現如此嚴重的投毒中毒事件?這一事件意味著什麼?除了政府要反省不作爲的腐敗之外,還應該從政治的角度來省視所有發生過的這類惡性事件,比如石家莊事件,天安門自焚事件等,僅從個人向社會報復的結論來看待此類事件是不夠的。據說江澤民同志最近曾在中共高層講:我沒想到人民的怨恨如此之深。這句話他沒有說錯,如果再來一次文革,相信中共幹部們一定是「千百萬人頭落地」,中共爲數不多的好黨員好乾部們,將冤枉無辜的與那些貪官污吏們一道,被「怨恨如此之深」的暴民們搶掠追殺,象印尼排華那種野蠻血腥場面,在中國大陸發生絕不是意外,這也是中共官僚們極力將家屬和財產轉移到國外的主要原因,其實那些極力外逃的中共官員(包括廉潔的幹部),怕的倒不是什麼雙規和黨紀國法,真正害怕的是「怨恨如此之深」的人民羣衆。
目前,中國官方透露,城市失業人口爲二千五百萬。但根據經驗,來自官方傳媒的報喜不報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消息,至少應該乘上一個百分之二百的係數,這還不包括正在自謀生路的那些失業者。「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巨大貧富差距,政府官員們對百姓的盤剝壓榨和自身的高度腐敗,中共作爲「無產階級先鋒隊組織」形象的徹底幻滅,使大陸人民失落在人心思變的燥動不安中。如果中共的十六大不在政治上作出有力的姿態,還政於民,真正解決中國的人權民主問題,相信中共在大陸的統治也就時日不多了。
——轉自《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