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3月14日消息:近日,广西上林县乔贤乡韦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忻城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报捕,起因竟是吃了一道“青蛙”肉。
据南国早报报道,一个月前,韦某到忻城县古蓬镇某酒楼宴请朋友,要小姐陪酒作乐,酒足饭饱后,韦某到柜台结账。算来算去多了一碟青蛙肉,价钱20元。
韦责问老板几时上过这道菜,老板说这只“青蛙”足有50公斤重,怎会不见?韦以为老板“涮”他,怒从心头起,冲入厨房拿菜刀对老板一阵猛砍,结果被公安机关抓获。
原来,公安机关对酒店三陪女清理整顿后,规定每个包厢只配一名服务员,不许陪酒,工钱由老板支付。老板贪便宜,不想付给工钱,便怂恿小姐陪酒,服务费由客人支付,结账又不能明写,只好写成“青蛙肉”。老板为此付出了被砍伤的代价,行凶者蹲了班房,双方都说这道“青蛙”菜实在吃不起。
看来还是规规矩矩的做生意,不要卖50公斤的“青蛙”肉,要卖就卖货真价实的青蛙肉,虽然江泽民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