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前些时候长春有线电视被插播法轮功真相录像一事,海外知名学者曾评论道:“在强权暴力下,一切旨在维护基本人权的和平抗争都是合法的。”
据香港“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消息,6月23日晚7点10分左右,在山东省莱阳县为中心的部分县区内,中央电视台第三套节目,电视机画面突然出现“法轮大法好”横幅,持继了15分钟。在山东烟台部分地区中央电视台第一套,第五套节目又出现约5秒钟的“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另据未经证实的消息,湖南卫视的节目在6月25日早晨8点左右也有两分钟时间被法功节目覆盖,但覆盖地点不详。
“如此长时间、大面积干扰,在世界上是罕见的。”有关技术人员称。鑫诺卫星于1998年由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发射升空,服务国家广电总局“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中国海上石油、国家气象局、中国联通和中国吉通等数十家用户。
一位海外华侨在电子邮件中说,“其实在中国,根本就没有法律。中国的法律只不过是掌权者手中打人的棍子--想打击谁,就煞有介事地搬出‘法律’;如果掌权者的行为不合法,那么就制造使之行为合法化的法律,另一招就是通过造谣宣传,为其非法行为找‘合法’的借口。”
林先生移居美国之前经历了反右、文革等一系列政治运动。他现在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当听到卫星插播的消息后,林先生说:“中共的舆论机器主动提供的情况都是为其政治目的服务的,根本不顾事实,也不讲依据,他们霸道惯了,没有百姓知情权这个概念。几十年来,他们搞运动、愚弄群众,都很有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