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於2001年初1月8日發表過一篇260字的短文,文中指出:江澤民「黔驢技窮」矣,要謹防他「嫁禍於人,製造『新的國會縱火案』」!果不其然,事隔15天,震驚中外的天安門「自焚」栽贓案就風風火火出籠了!並非作者料事如神,只是堅信:至柔至剛、至善至強的法輪大法圓融無漏,根本無隙可乘。因此斷定:宣稱三個月之內戰勝法輪功的江某人,招數已經用盡使絕,除了政治栽贓一途,他已經別無選擇。
最近作者在認真思考一個問題:重複黔驢之技,實乃兵家大忌。君不見,「天安門自焚案」還算吹皺一池春水,接下來殺妻、殺母、殺叔之類不過是死水微瀾,等到新近拋出來的關淑雲殺女,已經水波不興了。況且,人爲製造栽贓隨時都有穿幫露餡、偷雞不着蝕把米的危險。既然如此,爲什麼江澤民還要拼命製造一波又一波包裝粗劣、漏洞百出的政治栽贓案呢?作者以爲:除了上述邪不勝正這一根本原因之外,還因爲其仁義不施,目前攻守的形勢發生了根本的變化。
江澤民被迫從戰略進攻轉入戰略防禦,恰恰起因於他在天安門放的這把焚人栽贓之火。這把火燒得好,燒掉了江澤民的一切僞裝,燒出了一個國家級的黑社會老大來!可見抹黑聖潔,攻擊完美,只能自取其辱;妖魔化真善忍,只能暴露妖魔自身,江澤民幫助我們驗證了一個顛撲不破的真理。
關於「天安門自焚事件」的真相,國外比國內知道的人多。國際教育發展組織( IED)早在2001年8月14日就指出:「天安門自焚事件」「是中國政府一手導演」,並專門備有真相拷貝,供人們自由領取。中國代表團面對確鑿證據,噤若寒蟬,連抵賴的機會都放棄了。儘管如此,仍有很多人只知道「自焚案」中出了點什麼事,但不知道所以然。在大陸中國,「莫談國事」已經從茶館升級到電話,老百姓更被矇在鼓裏。但是,紙如何包得住火!國內外大法弟子正以無畏的勇氣、大慈大悲的胸懷,利用電視及各種方式點燃真相之火。
貌似龐然大物的江某人,其實是紙紮的、虛堆的,最怕真相之火。所以他驚惶萬分,拚命轉移視線、封鎖消息、以攻爲守、掩藏要害。但這一切只不過是儘量拖延時日罷了。正是:『忽喇喇似大廈傾,昏慘慘似燈將盡。呀!一場歡喜忽悲辛!』
作者還要和讀者諸君探討一個戰術問題。敝人以爲:江某人現在甚至很樂意人們跟着他拋出來的一件件栽贓陷害去兜圈子;很樂意人們跟着他放出來的一個個含沙射影去解釋。你解釋去罷,解釋了一、二、三,還有四、五、六呢!他很明確:既然狐狸尾巴被抓住了,蘑菇戰術最管用,關鍵就是要拖延時間。他還煉就一身鐵布厚皮功,疑點一、二、三也好,鬼人鬼事也好,你能立案偵查嗎?你能訪問知情者嗎?有鐵布藏奸、厚皮爲盾,誰能耐我何?用鈍刀子割厚皮肉,半天也割不出血來,正合我意!總之,只要你不是衝着他的罩門心掄拳頭,他就當作是搔癢癢。
然則江澤民的罩門心在哪裏?在劉春玲母女奪命血案是也!可能有人以爲:事情已經過去一年多,何必單單揪住這根辮子不放?其實,這根辮子非同小可,它連着江澤民的三魂七魄,也繫着江澤民政權的未來命運。要時時揪、天天揪,抓住一切機會揪,一直揪到國人恍然大悟,千夫共指;一直揪到他政治垮臺,老命歸西,形神全滅!揭露邪惡,講明真相,咱們得一針見血,來直截了當的。揭江澤民殺人放火的事實痛快!三言兩語,正邪立判;揭江澤民殺人放火的真相凌厲!一語中的,真相立顯,最本質、最關鍵、最要害的真相一下子就講明了!政治醜聞容易讓政治家聲名狼籍,黑社會惡行必使國家級黑社會老大身名俱裂,兩者利害確有天淵之別。殺人放火這種無法無天的惡聞黑事,誰不怕揭?即使是國家主席、共黨書記。蓋因此黑社會非彼黑社會也!黑社會一旦冠以政治,最拿他魂的就是揭他身上的這張政治畫皮。且不說『揭』皮,口風透一透,他就得抖三抖!
本文的目的就是要中宮直進,集中火力於江某人的罩門心。爲此,作者首先純客觀地白描無辜母女被殺害經過,然後再論及該事件的性質與意義。
敝人深悉國人天性太天真太善良,有的人天真善良得近乎於糊塗與麻木。他們常常一廂情願地想象:既然是一國領導人,至少應該比老百姓更高尚。若無真憑實據,絕對不敢想象他們也會殺人放火。
現在就是要讓國人直面殺人者的自錄像,正視百分之百、十拿九穩的真憑實據!特別要讓國人印象深刻地存儲這驚心動魄的一幕於大腦之中,並口耳相傳於街頭巷尾、茶樓酒肆、陋室明堂。若在國人心中,有了這慘絕人寰的一幕墊底,江某人再道貌岸然地胡浸什麼『以德治國』,再煞有介事地鼓譟什麼『三個代表』之類,國人就會立刻理解:原來全都是黑社會說黑話!再有新一輪『殺』與『焚』的栽贓案,國人就能馬上明白:國家黑社會老大有多麼邪惡!到了這個份上,他就不能稱心如意地兜售其奸,夥同作惡的就會作鳥獸散。等到全黨、全軍、全國人民都看清了他那黑社會頭目的嘴臉之時,就到了『千夫所指,無疾而亡』那一刻!
2001年2月23日,一個旨在掀起仇恨、圍剿信仰真善忍的羣體的「自焚」案被泡製出來。緊接着唯恐知者不衆、信者不廣,中央電視臺將精心製作的現場錄像帶以強功率一而再、再而三地播向世界;唯恐知者不信、信者有疑,錄像帶用一系列特寫鏡頭淋漓盡致地渲染慘烈和非人道,簡直成了一部好來塢出品的超級恐怖片!當是時,江澤民何等春風得意,一手扇腥風,一手點鬼火,滿以爲一出超大型廣場活報劇,足以妖魔化法輪大法,足以將整個地球裝進他的口袋裏,任他玩弄輿論,強姦民意。
但是,神目如電,冥冥之中自有天意。隱藏這盤錄像帶內一個欺世大陰謀很快被揭露出來。原來,錄像帶上現場實時記錄了一個赤裸裸、血淋淋的殺人全過程。只需將2001年2月14日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的「自焚」錄像用慢鏡頭播放,立即發現:命運悲慘、以陪酒爲生的36歲弱女子劉春玲不是死於自焚,而是被一個身着草綠軍大衣的彪形軍警特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掄起條狀物體猛擊後腦,導致其跌坐倒地。鏡頭還清楚顯示:倒地前劉春玲條件反射式地用左手撫摸被擊腦部,因而可以斷定她是被身邊那個特工擊斃的。
人們還能清楚地看到:
一,條狀物從被擊後腦脫手飛出被強力折彎,迎着而不是順着滅火器噴射氣流方向,直飛而不是飄飄蕩蕩數米高,然後落在一羣奉命滅火的軍警旁,說明條狀物是一個剛性兇器。
二,根據兇器激飛的高度與速度,以及腦部因一擊而跌倒的強力效應,不難估算這悍然一擊用力之猛足以致人於死命。正是:悍然一擊天地怒,弱女一命赴黃泉。
作者特別指出:守在劉春玲身後的特工預帶凶器這一事實表明:擊殺劉春玲純系預謀,整個「自焚」案也是精心策劃的。在預謀計劃中,爲了劇情慘烈的需要,沒有直系親屬的弱母幼女被圈定並被硃筆勾了死刑。這就是爲什麼和劉春玲的『待遇』不同,假王進東身後站着的是拿着滅火毯擺姿態的軍警。一切都在預謀計劃之中,包括劉思影親睹母親喋血當場而喪魂失魄,大火焚身而呼喊救命,以達到預期的震撼人心的「藝術效果」。因爲知道太多的祕密,小思影難逃被滅口的命運。果然,輕輕一句『傷重誘發心臟病不治』,就將如此一朵可愛的祖國花朵乾淨利索地摧殘了!
誠然「自焚」一案,漏洞百出,對該案的各種揭露都很有道理。但是作者強調:劉春玲被擊殺當場,鐵證如山,不容抵賴。整個殺人過程的光信號被謀殺者的錄像機鏡頭聚焦,再轉換爲電磁信號記錄在案。爾後,又通過中央電視臺這個同謀,多次播向世界,給了數十億中外觀衆以證人的「榮幸」和權利。因此錄像帶提供了在嚴格法律意義上最客觀,因而也是不可推翻的謀殺罪證。
在這裏,還要補充一個重要的犯罪事實:2001年5月,中央臺終於對明慧網兩個月前即2001年3月9日發表的「自焚還是騙局」一文作出反應,既不是否認,也不是辯解,而是像小學生塗改作業那樣隨心所欲,在重播時悄悄抹去殺害劉春玲的全部鏡頭。我問中央臺:殺人罪行也能像電磁信號一樣輕輕抹去嗎?!此一愚蠢的毀滅罪證的罪行充分說明:他們膽敢在一切疑點上編寫戲文,以假亂真,以至不能自圓其說,越抹越黑。卻絕對不敢也不能在殺母焚女的滔天罪行上,正面否定。
總而言之,說得不客氣一點,單單憑這盒錄像帶,一待時機成熟,就可以定案、起訴直至捉拿謀殺栽贓案主謀江澤民,及其主要幫兇李嵐清、羅幹、丁關根、賈春旺、劉京一干要犯歸案。爲這一人神共憤的血案作一法律了斷!甚至現在就可以採取法律行動,比如,揪他們到海牙國際法庭(反人類罪)或國際刑事法庭(殺人罪)。
關於「自焚」一案的黑社會性質及政治後果,意義重大,不可不論。
一,「自焚」一案具有百分之百的黑社會性質。
江洋大盜殺人越貨,和江澤民焚人栽贓,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而劉春玲作爲被栽贓的『豬仔』而被宰殺,與作爲勒索用的『肉參』被撕票,更沒有什麼實質性的不同。都是對國家法律的公然蔑視與挑戰,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肆意侵犯與踐踏。不管是什麼形態的國家,專制的、共和的或者君主立憲的;也不管是什麼性質的社會制度,資本主義的或者社會主義的。作爲一個國家,最最起碼的,她得有能力制止殺人放火,保證人民的生命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否則就是國不國,國非國,就是狐鼠同窟,虎狼當道!所以,黑社會永遠作爲國家的對立面而存在,黑社會團伙永遠是人民的公敵。
但是,如果黑社會和國家合二爲一呢?如果黑社會老大與國家主席合二爲一呢?這在人類文明史上從來也不曾出現過,終於在江某人『以德治國』、『三個代表』的旗幟下催生出來了!正是:主席黑幫二合一,毀黨毀軍毀政權。
多虧了江主席、江總書記,一個政治學新名詞得以準確定義:國家首腦動用國家機器做殺人放火的勾當,叫做國家黑社會主義。
二,「自焚」一案是國家黑社會主義的傑作。
確實,一切黑社會團伙都敢作案,宰一個『豬仔』不皺一下頭,撕兩票肉參不眨一下眼睛。但是誰有這個膽量,在一國首都的政治中心廣場,在光天化日之下以最惡性的方式公開羞辱飄飄的國旗、燦燦的國徽?!公然嘲笑那個制定法律的殿堂?!(哪怕那是一塊可憐巴巴的橡皮圖章!) 並把那一本早已破損不堪、劣跡斑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搓揉成碎紙片,拋灑在劉春玲的血泊之中?!特別,誰有這樣大的氣派邊作案邊錄像?!誰有這麼大的手筆再將作案記錄通過國家電臺播向世界?!只有江澤民一夥幹得出來。
區別於世界上一切社會團伙與個人刑事犯罪,「自焚」一案由中國黨政軍一把手策劃主持,由21世紀蓋世太保610組織實施,由公檢法和國家媒體協同作案。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多兵種大兵團作戰。如果沒有江澤民居中節制,李嵐清輔之,公檢法頭目羅乾和意識形態頭目丁關根不可能配合得如此默契,演奏出如此一曲充滿血腥味的殺人交響樂。比較其它江氏國家黑社會主義作品,例如,將被酷刑折磨得只剩一口氣的大法弟子運到市政府門口點火算自焚,將十多位大法女弟子扒光衣裳集體投入男牢房等等,就其組織規模、惡劣影響及肆無忌憚的程度,堪稱國家黑幫主義的第一「力作」。
三,「自焚」一案將臭名昭著的「國會縱火案」拋在後面,後來居上。
誠然,兩案都是政治栽贓案,一個殺人,一個放火。正是江澤民和希特勒都使用了黑社會手段,「自焚」、縱火兩案和古今中外一切政治權謀劃清了界限而遺臭萬年,當然政治權謀亦有正義與邪惡之分。
但是,就其黑社會性質的黑含量和惡程度而言,兩案仍有高下之別。關於縱火案,畢竟是荷蘭青年陸備自己在國會大廈放的火,而其作案動機則純粹是一種革命狂熱。雖然整個事件受到納粹的慫恿甚至直接參與,但希特勒只是巧妙地利用這一事件,製造僞證 ( 在陸備的口袋內放了德共黨證 ),達到了政治栽贓的目的。
江澤民一夥則無法無天得多,他們公然赤膊上陣,宰殺無辜。兩者當然性質不同,程度有別。特別,江澤民一夥精心選用弱母幼女作犧牲品,用最殘忍的手段產生最殘忍的效果,以震顫人類同情、友愛、高尚心靈之方式,來提升政治栽贓的精神效果與攻擊力度,將國家黑社會主義文化發揮到極致,所以更血腥、更邪惡。
綜上所述,「自焚」一案不僅暴露了江澤民一夥猙獰邪惡的黑社會真面目,成爲他發動「戰勝」法輪功一役徹底敗亡的滑鐵盧,同時也從根本上動搖了中共政權的道德基礎、政治基礎和法律基礎。若不是這個政黨、這個軍隊、這個政權運行機制出了大問題,免疫系統完全癱瘓,怎麼可能如此輕鬆愉快地讓這麼一個癌細胞矇混過關,進駐腦中樞?現在除少數有識之士不肯同流合污外,似乎整個黨、政、軍高層都被這個癌司令及其所推行的國家黑幫主義所劫持,獻媚取龐、助惡加盟,把國家的尊嚴、軍隊的榮譽、政府的誠信、中共政權的身家性命以及個人的榮辱沉浮一古腦兒當賭注,壓在這具行將就木的政治殭屍身上,違心地或心甘情願地爲國家黑幫主義殉葬。
作者相信:如果中共政權自己沒有能力清除這個癌司令以及他所推行的國家黑社會主義,那麼「自焚」一案理所當然地成爲中共政權自取滅亡的里程碑。但是,一個腦癌患者病到今天這一步,要靠他自身除癌康復已經很難,難到幾乎不可能。何況,對中共政權而言,江澤民及其國家黑社會主義的出現,難道是偶然的嗎?據說,利用其黨當今的頭子自己從黨內毀掉該當黨與其政權是安排好了的。也算是命中註定,在劫難逃,實在令人感慨萬千。想當年,秦始皇掃蕩六國建立萬世帝王基業,堪稱固若金湯。卻因仁義不施,敵不過陳勝的一根竹竿,一夫作難而宗廟毀,秦二世身死人手,爲天下笑!正是加減乘除,上有窮蒼!
無論如何,「自焚」一案作爲催生國家黑社會主義的標幟,國家黑社會主義作爲摧亡中共政權的標幟,這兩者已經載入歷史的恥辱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