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一代人,已經有過這樣等待的經歷了。七十年代前期,國家「到了崩潰的邊緣」,我們這一代人正當青年,學校對我們關了門,眼前一片漆黑。那個時候,我們知道,唯一的選擇就是等待。十億人在等一個人。這是我們人生的悲劇,這是國家的悲劇。等到那一刻到來,雖然很多人還不知這是禍是福,變化卻如期來到,比人們想象的、預見的、做夢都盼着的,來得還要準時。從此,我們走出了中華民族歷史上最不堪回首的十年黑暗時期。
經驗已經告訴我們幾次,我們這個打着「德治」招牌的人治國家,國家的前途和億萬民衆的福祉,往往繫於一人或數人之喜怒哀樂,國勢民運的變化,往往不得不等待一人或數人之年邁病弱。當這個世界進入二十一世紀的時候,我們這塊土地上的所有人,還是逃不出專制人治下,萬般無奈只有等的命運。經驗告訴我們,這樣的時期通常會是政治上的一個停滯時期。
現在,我們又到了眼巴巴等待的時候了。事實證明,犯下貿然鎮壓法輪功錯誤的人,即使位高權重可以爲所欲爲,卻不能也不敢自己來糾正這個錯誤了。我們國家的這種中世紀政治制度,從一開始就斷了他回頭糾錯的路,他只有一條道走到黑了。
鎮壓法輪功之錯,就錯在它無視國家已有法律和司法程序,在法外用權,越權濫法。鎮壓法輪功從國家法律角度講是政府的一種違憲非法行爲,是對中國共產黨中央提倡的法治建設的一次毀滅性破壞;從內政外交形勢來講,鎮壓法輪功顯然是一次由於缺乏自信而過分膽怯情況下的判斷失誤。這次鎮壓突然人爲製造社會矛盾,平白無故地把兩百萬人打入另冊,在中華民族本來就到了危險狀態的信仰空白時期來個雪上加霜,加深加劇了中國和國際民主社會在人權問題上的鴻溝,在中國人走向世界的道路上平空增加了一個大障礙。
鎮壓法輪功已經二年半了。將來的人們,在回顧十三億中國人世紀之交豐功偉績的時候,也許不會記住我們獨抗世界潮流和南斯拉夫的罪犯站在一起的事蹟,不會記住國慶大閱兵和申奧的成功,但是一定會長久地記住這場跨世紀鎮壓民間信仰的政治運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兩百萬法輪功信衆似乎沉默了,銷聲匿跡了。可是,儘管你有權勢禁止人家辯解抗議,你甚至可以做到沒有人敢提法輪功這三個字,你卻改變不了這一事實:鎮壓法輪功是一個錯誤。
法輪功給打下去了。監獄、刑責、慫容爲非作歹的警察胡作非爲、停職、下崗、罰款,再加上全國所有的電視電臺報紙雜誌,終於把法輪功整下去了。在法輪功終於沉寂的今天,就象二十五年前一樣,專制體制下權勢人物的行爲模式一點沒有變:中國的權勢在對權力作用過分迷信、對權力合法性缺乏自信的同時,還有一個通病,一個愚頑之極的通病,看不到歷史長河等待的力量。
今天的中國領導人,比起二十五年前的領導人高明的地方是,他們知道,這個國家不可能再關起門來稱王稱霸了。中華文明的自我創造更新能力,到二十世紀已經全部耗盡,閉關自守則中國只可能是一個弱國窮國落後國。二十世紀後半葉關起門來「自力更生,奮發圖強」的最後一次嘗試,是以徹底失敗而告終的。再走關門封閉的老路,將使國家重回深淵,他們將失去僅有的一點統治合法性。開放,已經不可逆轉。中國領導人用最後的膽力帶領國家加入了WTO,面對柏林牆倒塌、冷戰結束、東方陣營一風吹以後的全球化潮流,中國已經進入了開放態勢。
今天的中國領導人,比起二十五年前的領導人並不高明的地方是,他怎麼就看不到,在當今中國的開放態勢下,要象當年用「殺個雞犬不留」的辦法鎮壓異端的辦法,來鎮壓法輪功這樣的民衆信仰,已經不可能成功了。今天鎮壓得越兇越硬,留下的人命冤獄越多,將來要求「平反」的呼聲壓力越大,那麼「人治」體制中的「人」變了之後,今天被迫沉默着的人們期盼的變化就會來得越快越準時。
我很奇怪,今天的中國領導人也算是經歷過二十五年前的變化的人,怎麼就看不到這一點。唯一的解釋是,他們也看到了,可是他們身處中國中世紀式的政治框架中,自我糾錯等於自殺。他們也和我們一樣,也是在等。只不過,法輪功信衆是期盼地等,而犯下了鎮壓法輪功錯誤而沒有退路的人,是無奈地等。他們都會等到那變化的一天的。
戈爾巴喬夫在柏林牆倒塌以後說過,真正的政治家和政客的區別在於,政治家有歷史感。我有時候想,我要是江澤民先生,與其將來無奈地看着後人用糾你的錯來換取聲譽,來博得統治合法性,從而把你的名字永遠寫入中華民族恥辱名單裏,不如趁這「最後一班崗」的機會,自己動手了斷,自己的錯該認就認,改糾就糾,把自己貿然鎮壓法輪功的錯誤,結束在自己手裏。這樣做,可能會搖動身底下的位子,可是,那位子本來就已經不是皇上的寶座了,早晚是要變的。明知錯了,死不認錯,你看着下面成百萬成百萬民衆沉默的等待「變化」的目光,不犯怵麼?
或許是缺乏智力,或許是缺乏道德勇氣,凡機會主義的政客,就總是看不到這一點,看不到人治體制下的「人」,再厲害也厲害不過歷史的等待。今天的中國領導人的表現,表明他們已經沒有一頂點作爲一個政治家所應該具備的對國家、對民族的責任感。他們不敢直面他們自己親手對這個國家犯下的錯誤。他們選擇一廂情願的幻覺,指望着法輪功給鎮壓得透透的,死死的,老百姓相信法輪功是邪教相信得實實的,永遠也不會變了,這個案再也不會翻了,至少在「屍骨未寒」之前不會翻了。他們怎麼就看不到,這是不可能的。今日的老百姓越沉默,將來的變化越快。
就這樣,讓我們等待吧。讓我們耐心地等待。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該發生的,都會發生的。
待到柳暗花明時,我希望,我們再不要滿足於「平反」了。過去的五十年,我們看到了太多的「平反」。如果說,冤枉無辜,濫開殺戒是民族的災難,那麼,平反並不意味着這一災難的終結。過去,中國人把平反當作災難的終結,其結果是一個接一個的「平反」,似乎永遠沒有止境。太多的「平反」,實在是我們這些災難倖存者的恥辱,因爲我們經歷了一次災難,卻沒有做些什麼來防止下一次災難。經歷了那麼多的「平反」,說明其中很多災難其實應該是我們來全力防止的,防止新的災難是倖存者的道義責任,而我們都沒有盡到這個責任。
我希望,到爲受鎮壓迫害的法輪功信衆「平反」的時候,我們會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在爲受鎮壓受迫害者討還公道的時候,讓我們確立法律的至高權威。對待鎮壓法輪功運動中的惡行和殘暴,我們只能在法庭上,根據法律,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一個個案一個個案地處理。在這樣的過程中,通過對鎮壓法輪功運動的檢討,找出我們制度上的問題。通過全民的充分討論,建立新的法律,從而從制度上防止類似的事情再發生。
待到那一天,讓我們跟上世界文明潮流,確立「主權在民」的原則:政府的權力是民衆賦予的,是有明確範圍和限度的,爲所欲爲的政府是危險的,沒有制約的權力是不可取的。到那一天,我們中國人也要有一份權利宣言,要在制度上牢靠地保證,民衆有信仰的自由,有思想和言論的自由,有自由地結社的權利,自由地在公共場所表達自己的權利。在政府和民衆、民衆和民衆發生矛盾衝突的時候,必須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按照事先約定的遊戲規則來尋求解決,給所有的人一個公正。每個人,特別是國家的最高領導人,都必須受遊戲規則和法定程序的約束,誰都不可以爲所欲爲。如果說,鎮壓法輪功是打着「德治」招牌的「人治」下對法治的一次破壞,那麼,我們應該把爲法輪功「平反」做成對法治的一次建設。
只有這樣,我們今天的等待才是值得的。
轉自《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