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談到的法輪功學員李豔華,女,60歲左右,遼寧省大石橋市南樓經濟開發區東江村人。2001年2月19日走出家門向世人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後帶至南樓經濟開發區公安局。 南樓公安局的惡警們,刑訊逼供,用警棍完全沒有人性地毒打李豔華老太太,最後把老人打得大小便失禁,渾身是傷,七竅流血,氣絕而死。
文章寫道,幾個法輪功學員將李豔華老人死後的照片發到海外法輪功總部的明慧網上。並稱老人身上的大面積淤血傷痕是屍體受冰櫃隔斷格擠壓在背部形成的深色屍斑。
那就讓我們看看這張在明慧網上摘下的,而人民日報不敢將其公佈在網上作爲證據的照片吧!
從照片上看這位老人的肩頭、背部直到腰下都有很清晰的大面積淤血傷痕,顯然是活着的時候遭到猛烈擊打後血管破裂造成血向皮表滲透而形成的。而一個血已凝固的屍體,通一刀子都不會出血,竟然被人民日報用「冰櫃隔斷格」擠壓出如此大面積的淤痕,更有甚者連身體側面也出現了淤痕,難道死屍還會翻身不成?把「大活人」塞入藏屍冰櫃,人民日報該當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