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鳴》3月刊以《嚴懲「越級上訪」》爲題報導說:「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報:河北省、山西省、陝西省等地,都在公開宣傳、張貼「嚴懲越級上訪」、「依法嚴懲打擊越級上訪」的標語,並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加在越級上訪者身上。(見1月28日國辦《通報》)」
下面是一篇2001年11月22日發表在中共河北省委機關報《河北日報》附屬《雜文報》上的文章。題目是《最後一次上訪》。
現全文刊登如下:
張大勇是從北京被縣公安局抓回來的,第三次被丟進了縣拘留所。
縣委常委、辦公室吉主任找到張大勇:「你不要再上訪了,你想想你先後告了六年,省市也來人查了,材料也都轉下來了,你說陳書記買官賣官有證據嗎?幾年了,查來查去不都是以缺乏證據而結束嗎?你也不想想你告的是誰,能坐到縣委書記的位置,沒有根子是不可能的,現在社會不都這樣。」
縣信訪辦秦主任也勸張大勇:「因爲你一個人,咱縣連續5年都被一票否決,沒評上先進,不說我這個縣信訪辦主任臉上無光,縣委陳書記兩次失去了晉升的機會,『三講』也差點沒過關,別告了,胳膊扭不過大腿」
晚上,張大勇一夜未眠,想想這幾年上訪的坎坷經歷,想想一些領導、同事的好心勸說,也想到打退堂鼓,可一想到相當一大批機關幹部,包括一些縣級領導都在暗地裏支持他,張大勇就又來了勁兒,增加了他上訪的決心與信心。
第二天,張大勇又踏上了進京上訪的路。縣信訪辦得知張大勇已經到了北京併到處散發告狀信時,馬上向縣委陳書記作了彙報,陳書記把縣委辦吉主任叫來交代說:「你馬上給北京市『610』辦公室打個電話,就說張大勇是法輪功分子,攜帶炸藥到北京搞爆炸,我們不用動手,讓別人收拾他。」
這個「特別」電話沒想到真的引起了北京警方的注意,北京警方出動大量警力,開展了拉網式排查工作,果然在一家不起眼的小旅館裏查到了張大勇,立馬對其進行了嚴控。結果在張大勇身上並沒有搜到爆炸物品,只是搜到幾十封同樣內容的反映當地縣委書記勞民傷財、大搞形式主義、搞權錢交易的告狀信。
有關領導看了告狀信後,隨即在信上批示:「竟有這樣的縣委書記,嚴查。」 (完)
當今中國,貪官橫行、盜賊遍地,監獄看守所卻是爲上訪的老百姓準備的。這不,一個小小的縣公安局可以用納稅人的錢到北京去抓上訪的羣衆,可以任意把人關進看守所。縣委書記可以任意把自己不喜歡的上訪者打成「法輪功」來讓北京的警察「收拾」,可以無中生有的製造「爆炸」案。
不要以爲這是地方不法官員的胡作非爲。他們可是真正的依江澤民的「邪法」在辦事。共產黨的官員唯一的專長是看着上面的臉色行事。看看通往北京的高速公路兩旁的標語都是些什麼:「依法打擊越級上訪」!依的是哪家的法?當然是江澤民的法,中共的法。
「依法打擊越級上訪」這句話細想起來,你會笑得噴飯:張大勇要是「依法」不越級上訪,那麼就應該到縣委書記那兒去告縣委書記,那麼準不被「打擊」了,那叫自投羅網! 再說,不「越」級伸冤就不會有「上訪」這個中文字的出現。古代都可以攔轎喊冤,現代卻不許越級上訪?
經常有人問,憑什麼我要相信奉行『真善忍』的法輪功而不相信政府。中共《雜文報》回答了這個爲什麼!這可是白紙黑字的官方證據。看了這個,不難想象天安門自焚、京城殺人案、海南殺人案是怎樣炮製出來的。最了解中共的是中共自己的官員。你中央可以製造自焚案來誣陷法輪功,我就不能製造法輪功案來誣陷不聽話的老百姓嗎?反正江澤民鼓勵這麼幹。
當鎮壓法輪功到了不顧一切不守任何規則的瘋狂程度時,事情就變得非常荒謬了。堂堂北京的警察竟然被一個九品芝麻官任意調動。京城是什麼所在?是隨便扔塊石頭都能砸到個部長廳長的地方,這裏的警察是連外地省級官員都不放在眼裏的,卻被一個縣官象狗似的使喚,這口氣怎麼咽?雖說都是奴才,總還有個貴賤之分吧。
馬丁路德金曾經說過:「任何地方的不公是對所有地方公正的威脅。」中國人啊!看了這篇文章,你還能說鎮壓法輪功和你無關嗎?當江澤民下令對法輪功學員開槍、殺無赦時,當黨和政府各級官員可以任意給你套上「法輪功」的帽子,然後肆無忌憚無法無天的「依法」迫害你時,這個國家還有一個地方還有一個人是安全的嗎?
對了,順便和看了這篇文章的中共有關單位打個招呼,不用費心去刪除《河北日報》上的這篇文章了,我已經通知了幾個媒體事先下載了這個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