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看看江澤民獨裁時代是怎麼依法治國的:
中共不許法輪功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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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有一位叫夏忠傑的法輪功學員,原來是一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現在被折磨的不成樣子。他說:「我是大法弟子,我沒做壞事,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然後很費勁的轉過頭來對旁聽者說:「我絕食到今天已經有125天了,我在用我的生命抗議迫害。如果不是我的師父,我怎麼能活到今天。」他說的確實是真話,一個人絕食125天還能活着,這本身就是法輪功創造的人間奇蹟!
沒有良心的法官又打斷了他的話:「要不是我們講人道,你能活到今天。」夏忠傑說:「你們講什麼人道,你們把我綁在鐵床上,天天治我、折磨我、給我灌涼水,我現在穿着衣服大家看不到,我身上的肉都是爛的。」法官又制止他講話,不讓把受迫害的事實講給旁聽者聽。
一位旁聽者覺得不公正站起來說:「法官不應該制止他講話,應該讓他說完。」這時警察過去連拉帶拽把說話的人推出門外,這就是中國的法治。
另一位旁聽者聽到夏忠傑的講述,忍不住哭出聲來,也被警察趕出了門外。在江澤民時代不允許有善良的心、同情的心,只提倡狼心狗肺。
法庭快結束的時候一個旁聽者被抓起來,只因爲他說了一句法輪大法好。
什麼是黑社會?不明白的人旁聽一次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法庭審判就能心領神會、刻骨銘心。
這只是無數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法庭一片段,這足以證明,在法輪功問題上,中國的法庭是一個迫害人的場所,和當年納粹法西斯的法庭一樣。這就是江澤民在11月8日的報告中所說的「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輔相成」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