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独家报导:《中纪委公布对王雪冰违纪问题审查的结果》
(新华网 2002-11-05)
新华网北京11月5日电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党委书记王雪冰的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
现已查明,王雪冰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收受贵重礼品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在担任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总经理和中国银行行长期间,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
王雪冰身为高级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收受礼品;生活腐化,道德败坏;工作严重失职,给国家和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和恶劣影响,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建议,撤销王雪冰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职务,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此前,国务院已决定给予王雪冰行政开除处分。鉴于王雪冰涉嫌犯罪,此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完)
如果您看王雪冰的履历就会发现,这个1976年毕业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普通大学生的升迁是一般人望尘莫及的。他大学毕业后同年进入中国银行,历任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1988年担任了中国银行美国地区总经理。1993年4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董事,光大银行副董事长,光大财务公司总经理等职务。1993年12月任中国银行行长、副董事长,1995年5月任中国银行行长、董事长。2000年2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他的升官图是直线往上冲的。
原来王雪冰是江泽民的密友,江每逢过年会在家中设宴邀请约二十个知己聚会,王雪冰夫妇必然到座。获王雪冰违规贷款的主要被告客户周强和刘平夫妇,都与江泽民关系密切。
据《财经》杂志2002年8月7日报导,如果不是今年初美国财政部货币监理署(Office of Currency Comptroller,即OCC)和 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决定,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始于去年2月的对其客户周强等的诉讼案,可能不会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
周强和刘平夫妇,是以NBM公司和扬美公司名义向中行举贷的,而且涉及到江泽民的老家、江苏省五矿进出口公司和扬州经济开发总公司。扬美公司持股百分之七十的大股东是扬州市政府官办的扬州经济开发总公司,另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则是扬美总裁周强的妻子刘平个人所有。周、刘二人从纽约中行取得大量贷款、不断增加信用额度,并且在贷项到期后又一再延期,其所依据的主要是各类假造抵押物或不实抵押物。
纽约中行发现周强贷款有问题自1999年底始。在停止贷款后,一直在试图追还全部本息。其间,OCC于2000年5月开始调查此事。纽约中行在配合调查的同时,继续与周强等交涉追收款项。最后因部分款项一直无法追回,而周强态度强硬,纽约中行遂于2001年2月起诉,并于2001年3月申请到对周资产的冻结令。
而王雪冰在2000年2月就已经是建设银行行长了,从新华网的报导中可以看到王雪冰是今年被审查的,审查的是他两年以前在中行时的责任事故。新华网上说的「现已查明,王雪冰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收受贵重礼品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生活腐化,道德败坏」等罪行不是审查初衷,而「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是他被审查的原因。
这里我们不是回顾此案件的具体事实,而是感到此案在这个时候宣布很耐人寻味,这应该和中央政治斗争紧密相关的。到底是江泽民不愿意保他,还是江泽民已自身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