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世界日報10月3日紐約報導, 據總部設在紐約的「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指出,中國大陸爲了慶祝十一及迎接十六大的召開,近日在全國各地大舉抓捕家庭教會基督徒,從8月22日至9月11日爲止,大陸各省市已有486人被捕,包括48名兒童,新的被捕名單目前仍在統計中。

宗教迫害調委會主席李世雄指出,隨著十六大的迫近,大陸越來越多的家庭教會信徒遭任意逮捕,家庭教會聚集點遭搗毀。該會經常收到大陸警察執法犯法、民兵和村幹部隨意拘捕基督徒、大肆搗毀家庭教會的報告,範圍包括浙江省杭州市、江西、江蘇、安徽、河北及天津等省市。2001年8月8日被捕,現羈押在湖北省荊門市第一看守所的華南家庭教會領袖龔聖亮牧師,同年12月25日被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壞國家法律設施罪,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傷害罪,強姦罪,被判爲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與龔牧師同期被判決的還有另外16位華南教會領袖分別被判處死刑(兩位), 死緩 (兩位), 以及無期至兩年不等。

宗教迫害調委會主席李世雄指出,根據該會的調查,福州市迫害基督教徒的情況也相當嚴重。如家庭教會信徒林明勇的妻子因交不起公安局的五萬元「贖金」,不但被迫害至死,而且死狀甚慘。

以下爲林明勇的妻子劉麗英向「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提供的泣訴書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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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因信耶穌多次被抓。


家庭教會信徒林明勇
1996年5月份的一天,他在福建省福州市中亭街小橋頭一座建築工地裏工作,突然來了兩個人,他們說:「我們是福州市倉山分局的,跟我們走一趟!」隨之就把我丈夫帶到了福州市倉山分局。後來倉山分局蔣局長與陳XX來到我家,逼著我拿五萬元人民幣出來放人。我家很窮,哪裏交得起這麼多錢,蔣局長就警告說:「不交錢就別想讓你丈夫回家。」後來就把我丈夫押到了福州市塔頭街看守所。一天我丈夫從裏面傳出一張紙條說:「局長對他講不拿出五萬元就讓我們家破人亡。」就這樣在裏面被關了7個月。


深深的刀口
12月6日又把我丈夫轉到福州市水頭勞改所。9日早上8點倉上分局的人來通知我說明勇已死,現在在火葬場,讓我趕緊過去。我當時聽到這個消息,猶如晴天霹靂一樣,整個人都癱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樣去的火葬場。當看到我健康的丈夫已經變成了被開過腸破過肚、肚皮被縫得像麻袋,頭上有個洞、背上有深深的刀口、一具遍體鱗傷的屍體時,當場就昏死過去。後來公安局的警察拿出三萬元錢來補償,並警告說:「不許上告,就此了結這事,不得節外生枝。如果上告,不但沒有錢,還要把誣告人民警察的人抓起來嚴懲。」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丈夫就這樣死去,我要知道丈夫的死因。我問警察,我丈夫到底是怎麼死的?他們說:「是被犯人打死的,九個牢犯圍著他拳打腳踢,又用菸頭往身上燙,又用小刀往身上刺,再拖到水池裏泡,泡完再拉上來打,就這樣被犯人打死了。」我聽了警察的說法,無可奈何,又不敢上告,怕被抓走,孩子又要失去母親而流落街頭。只好認倒霉。


林明勇遍體鱗傷
後來聽人說,第一,看守所裏的犯人是不可能有刀的;第二,犯人是不會有香菸的。聽了這話之後,我想肯定是我一直交不出錢,惹怒了警察,警察一氣之下就打死了我的丈夫,可在中國又有什麼辦法呢?

爲了對得起死去的丈夫我說了實話、公開了一幅幅照片。如果被抓走判刑,只求美國的基督徒們能救救我的孩子!

受害人林明勇的妻子劉麗英
2001年10月9日


江集團是怎麼說的呢?下面刊登新華社全文,請網友將自己的感想告訴朋友們:

中國堅決反對美國「2002年度世界宗教自由報告」
新華網 (2002-10-08 23:08:39)



家屬痛不欲生
新華網北京10月8日電 外交部發言人章啓月今天就美國國務院昨天發表的「2002年度世界宗教自由報告」發表評論時說,這個報告是對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踐踏,也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有記者問:10月7日,美國務院發表了「2002年度世界宗教自由報告」,其涉華部分對中國的宗教自由狀況進行指責。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章啓月答:美國務院的所謂「2002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在其涉華部分中不顧事實,無端指責中國的宗教政策,甚至公然吹捧「法輪功」邪教。這是對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踐踏,也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我們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她說,中國政府依法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國各民族、各地區人民依法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同時,中國法律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以宗教爲幌子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中國政府依法取締「法輪功」邪教組織,打擊「東突」恐怖勢力,正是爲了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基本人權,得到全國人民的擁護。

發言人說,美方藉口宗教問題對別國內部事務指手畫腳,橫加指責,是毫無道理的。美方理應糾正錯誤,停止利用宗教問題干涉中國內政,以免給中美關係造成消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