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鐵規」是新發布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一部分。
據北京晨報報道,網管系統是電信網絡的核心,《管理辦法》要求未經批准,不許國外供貨商遠程登錄操作電信網管系統。高層網管系統要用自行開發的產品或委託國內可靠機構開發。
中國將對軟件商在軟件中預留「暗門」的做法說「NO」。進口電信設備軟件時,必須要求供貨商在合同中承諾不預留非常隧道,並高度警惕軟件攻擊、病毒攻擊、非法入侵等。
此次,國家首次要求電信商具備處理局部網絡擁塞和網絡癱瘓的能力,並要求他們保護用戶的號碼、卡號、密碼等專有標識不被泄露或盜用的措施。
今後,電信經營者如果在網絡中發現危害國家安全、民族團結, 散佈淫穢和恐怖等內容,必須停止傳輸,並向政府報告。有新聞和BBS的網站應記錄網民的上網時間、賬號、網址、主叫電話號等信息。
信息產業部說,在中國境內從事國際通信業務,必須通過國家批准的國際通信出入口局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