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月前,雲南省省長李嘉廷奉召到京,立即被停止黨內外一切職務,交待問題。其後在他的同夥、省長辦公室主任沈某的住宅,發現了李嘉廷私藏三本護照,伺機外逃,致使李案升級,將李逮捕。

下面請看爭鳴雜誌所披露的李嘉廷逮捕經過:

李嘉廷被召赴京實施「雙規」

五月中旬,中共中央書記處以商議雲南省換屆工作爲由,將雲南省委書記令狐安、雲南省長李嘉廷召至北京,李嘉廷則被留京「休息」考慮問題。五月底,李嘉廷又被宣佈:停止黨內外一切職務,反省、交代問題,即「雙規」。李嘉廷遂即提出申訴,聲稱自己僅有工作作風、生活作風上的問題,政治上、經濟上都是清白的,不怕審查,一口咬定是省委書記令狐安組織人整他的黑材料,並以「絕食」進行抗議。爲此,中紀委書記尉健行曾專門找李攤了底牌,說:爭取立功交代清問題,中紀委可以考慮免予提請檢察部門起訴,這是一次機會,不會有第二次的。

「報平安」電話引發事件升級

尉健行向李嘉廷攤底牌後,李嘉廷即要求給家屬打個電話,報個平安,好叫家屬放心。尉健行當即批准。

李嘉廷在電話中對家屬說,他在北京的工作還要一段時間,不要對外多講,云云。其家屬在昆明接到電話後,立即去找省長辦公室主任沈某(其後被逮捕)。沈某一聽,立刻意識到李嘉廷這一去難返了,便開始整理、銷燬文件、資料。但他想不到李嘉廷的「報平安」電話,引發事件的升級。

自李嘉廷被召去北京後,沈某基本上沒有什麼工作,並受到一定程度的監控。省委、省紀委曾對他發出指示: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昆明市。

李嘉廷五本護照被搜出隨即被免職

就在李嘉廷家屬去找沈某的當天晚上,省紀委、省檢察院對沈某的住宅進行了突擊搜查,而且是用精密探索器搜查的。

結果,在浴缸底部搜出十三本已簽證好的外國護照,這十三本護照涉及李嘉廷及其家屬、省長辦公室主任沈某、李的機要祕書胡某、隨從警衛梁某等五人,而李嘉廷一人就持有五本外國 (包括加拿大、意大利、澳大利亞、日本、泰國)護照,其餘四人也都分別持有澳大利亞、泰國二本外國護照。省紀委、省檢察院又從省政府辦公廳的保險櫃、機要室的保險櫃中搜到美元八十萬元、澳大利亞元一百十五萬、泰國銖七百三十萬,此外還有三枝七六型手槍。

據悉,李嘉廷持有的五本護照都屬於「真貨」,是通過該省在港中資機構、在京合資公司搞到的。

六月十二日,中共雲南省常委會上,宣佈.李嘉廷已被依法逮捕,他的中共中央候補中央委員一職已被除名。

從李嘉廷的六大問題中看江澤民問題的嚴重性

六月初,在中共雲南省委常委會上宣佈了李嘉廷的六大問題:

(一)在省政府機構改革時,搞突擊提幹,僅副廳級就提了一百零二名,嚴重違反了組織條例。但這和江澤民逗樂子似的一口氣提拔了五百名將軍比起來真是小巫見大巫。

(二)省政府多個部門和社會上的黑社會組織有聯繫活動,有的部門的領導本身加入了黑社會組織,多個部門實際上是由黑社會勢力控制着,性質嚴重。

江澤民多次派人和各國的黑社會聯絡,高價收買黑手妄圖刺殺法輪功創始人。省政府多個部門和社會上的黑社會組織有聯繫活動只是在省的範圍,而江澤民不但跨省跨市還跨國!呵呵,江的性質嚴重不?

(三)省政府行政開支多年超支,賬目混亂,有的賬冊被毀,僅一九九九年、二000年,就超支了一百二十七億多元,用於考察、福利津貼、超標建樓、私設部門小金庫等。

江澤民9億人民幣購買豪華專機,30億修建大劇院,爲了吃天目湖的活魚頭,要派專機去江蘇溧陽縣運送活魚和湖水;李嘉廷私設部門小金庫確實可惡,但江氏家族根本不需私設什麼小金庫,既擔驚又受怕的,這多好,國家的國庫就是江家的金庫,江綿恆要錢,馬上銀行就「貸款」25億元,利息?優惠!您瞧,既掠奪百姓血汗又堂堂正正,他李嘉廷行嗎?監獄裏咬牙根去吧!

(四)李嘉廷的一個罪狀是擅自扣壓基層舉報省政府部門、幹部瀆職、腐敗、濫權行爲的信件二百八十多封。

江澤民在全中國範圍內打壓法輪功,在全世界範圍內造謠誣陷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不但不許法輪功學員去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而且還要「打死白死算自殺」「經濟搞垮、名譽搞臭、肉體消滅」,江澤民的罪孽比李嘉廷大不?

(五)李嘉廷收受外界貴重禮品、金錢,已掌握的就價值五十八萬多元人民幣。這點錢要是往江家送恐怕太寒酸了吧!江澤民不是不想要,而是送錢的人把江氏父子的胃口估量得太小了!不信,您看江綿恆那張大肥臉,江澤民肚子裏面的肥油,哪兒只存了幾千萬元哪!有人說江綿恆很低調,這誰都知道,在國庫裏偷錢沒有滿大街吆喝的,您別看照片面帶羞澀,可籤起約撈起錢來可真乾淨利索,絕不手軟。


滿臉流油的江綿恆2001年5月9日在香港「財富論壇」

中國去年頗爲令人矚目的項目之一是投資高達16.3億美元的上海宏力半導體,該廠由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之子江綿恆與臺塑集團董事長王永慶之子王文洋共同成立。


從(左圖2000年9月的圖片檔案)和上面照片中的江綿恆相比較,僅一年之差,所得油水差之萬里。

(六)已查明李嘉廷及其家屬擁有的資產、資金達七百五十多萬元人民幣,和其實際收入不相符。這些錢對任何一位國民來說都很大,可對江綿恆來說卻太小,對江澤民來說根本是可笑,江澤民坐着國家花錢買的專機,拿着百姓的血汗錢到處去送錢,通過國務院了嗎?通過人大決議了嗎?沒有,都沒有,江澤民私自從國庫裏拿錢隨便撒,這已經不是和其收入相不相符的問題了,而是刑事犯罪的問題。

李嘉廷罪有應得就該入獄,那麼江澤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