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在多次的讨论会议上,司法部、法院的意见是:李少民可驱逐出境,高、覃不能因所属国籍不同而量刑不同,拟以间谍罪成立,因能较主动交待其犯罪活动,并表示有悔改之意,决定判四年徒刑,缓期三年执行。
但是,政法委书记罗干却指出:高瞻的丈夫自以为是美国公民,便在美国国会、政府、传媒界大肆进行敌对活动,不判重邢不足以打掉他的敌对气焰。在判刑前的最后一次会议时,司法部又传达了政法委书记罗干的两点指示:1,高、覃的身份和李少民的身份不同(李少民的学术地位和国际知名度高,国际学术界和世界舆论反映强烈,尤其是美国要求释放他的压力越来越大,故政法委早就定好的方案:李少民罪名成立后,即驱逐出境。另,如申奥成功,立即驱逐出境;如申奥失败,则会判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然后待布什访华前夕,准其“保就外医”。);2,高、覃挑战国家法律。因此决定判以重邢。
罗干大概觉得这一次他又博得了资本,朝政治局委员的位子又向前迈了一步。殊不知,高、覃七月二十四日被定罪判以重刑后,美驻华新任大使立即向中共外交部提出“十分关注和忧虑”,“会影响国务卿月底访华已改善了的美中气氛”,云云。
朱镕基感到事态严重,立即向在国外访问的江泽民请示。江泽民指示:还是一条,总原则不变,不让步,不讲价,其他可以作出妥协,并叫朱拍板。
于是,朱镕基下达指示:抓,是对头的;判,是正确的,也可准高、覃保外就医离境。
虽然中美的这一纠纷得以解决。但是中共的做法,不但引起海外对北京司法独立性的质疑,而且连北京司法界也反映强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表示:政法委员会的指示,法院照办,究竟是根据哪一条法律?中央政法委副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萧扬,于7月25日下午,在政法内务会议上说:这样的事件,不仅使政法部门很被动,而且也使司法制度的独立性、尊严性受到了又一次严重损害,很难向政法、司法部门交待!
对于杀人狂罗干来说,只要能够达到他个人的目的就无所顾忌。当初罗干决定投靠六四惨案的最大受益者、越来越得权得势的江泽民后,罗干摸准了江泽民对法轮功心怀妒忌,想找机会打压法轮功的心理,几年来和连襟何祚庥等人的联手,导演出一系列震惊中外的法轮功事件,刻意将原本单纯祛病健身不介入政治的法轮功,编造丑化成惑乱人心的邪教。这正迎合了江泽民的需要,从而全面对法轮功实行残酷的镇压。在执行江泽民的镇压政策中,罗干指使管辖内的政法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惨无人性的血腥虐杀,其手段之残酷,罄竹难书。时至今日,有超过50000名修炼者被投入监狱、劳改营和精神病院,人权团体估计有大约近300名法轮功修炼者因酷刑折磨而死于狱中,而官方内部则透露死者已超一千余人。法轮功一案成旷世奇冤。
由于罗干对付法轮功心狠手辣,完全符合了江泽民的意愿,罗干得到江泽民的信任和赏识,成为江泽民的心腹大将。凭这,罗干敢于凌驾在司法机关之上,直接给高瞻、覃光广定重刑。由此造成的司法混乱和使中共在国际上名声受损,或者引起的外交纠纷,都不在罗干的考虑之中。所以说罗干是颠覆中共的一把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