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通报会
2001年8月20日星期一
通报人:菲利普·T·里克,代理发言人
(关于中国法轮功问答的摘要)
问:你对最近对法轮功成员判刑有什么新的评论吗?
里克先生:我们一直不断看到新的报导。中国法院已经以帮助组织抗议活动、制造旗帜和印刷法轮功小册子为理由而对多达45名法轮功成员判处监禁,最长的达13年。这些报导令我们不安。
正如我们以前多次提到和指出的,中国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国。这个公约包含关于言论自由的条文。我们已经在许多场合向中国提出了我们对镇压法轮功以及有关酷刑折磨和虐待被拘押和被监禁的练功者的关注。我们还将继续提出这些问题。
中国没有尊重思想和意识自由,从更广义而言宗教自由,这当然被记录在我们二月份发布的人权报告中。他们对宗教和信仰人士的迫害也导致他们被根据我们的法律,即《国际宗教自由法》,定为因极严重违反宗教自由行为而受到特别关注的国家。我们将继续呼吁中国结束对法轮功的镇压并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