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过去尽管对董伯有不少批评,但对他连任却没有甚么意见。一来是从现实政治去考量,要在香港实行「另一制」,当特首的人必须获中央信任,实是首要条件;二来实在也找不出哪一个人可以在八百人的选举委员会中与董角逐。(全港普选就是另一回事了。)然而,如果说最高行政长官的连任,就意味香港局势的稳定的话,那么是不是再过五年,就应该修改基本法》,让董伯可以连任下去?否则是否局势就不稳定了?
如果一个人长期担任最高职位,就意味局势稳定的话,那么长期担任总统,每次连选连任的马可斯,他掌权时代的菲律宾,局势应该是非常稳定了,任总统三十多年,也是连选连任的苏哈图时代的印尼,局势更是最稳定了。
在中国掌权达二十七年,最后死在任上的毛泽东,他管治时期的中国,局势应该是非常稳定了,甚么反右、大跃进、文革,一定是外来的敌人所策动搞出来的。作为第二代核心的邓小平,实际掌权达二十年,他掌权时代的中国,局势也应是很稳定了,甚么反精神污染、「六四」大概也是境外敌人搞出来的。如果最高领导人必须连任,才可以使局势稳定的话,那么宪法就不应规定,国家主席、总理都只能连任一次,《基本法》也不应规定,特首只可以连任一次,全部一律做到老,做到死,鞠躬尽瘁,不是最好的选择?这不但说到特首心里,更说到马上要卸任的江主席心坎上。
也许有人会说,当特区行政长官,不同于当中央领导人,他只是地方官,上头还有「一国」的领导管他。然而,在过去五十年,中国不是也出现过新疆王、山西王这类一当十余年的地方官吗?在中国的体制下,最容易使一个人在地方坐大。因为他只要取得中央信任,而不需要当年人民支持,就可以继续当他的土皇帝。
权力使人腐化,绝对权力使人绝对腐化。江就享受到独裁权力的滋味而不愿松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