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除夕就出現了『天安門自焚』大事件。且看四位百姓聊天的內容。
甲:聽說煉法輪功的在天安門廣場自焚。
乙:是不是下崗工人沒生活出路了,在天安門廣場自焚。警察栽贓,栽到法輪功頭上了?
甲:聽說是煉法輪功的,身份都搞清了,還有照片呢!據新聞說事發一分鐘警察就用滅火器將火撲滅,現正全力搶救傷者。
丙:沒聽說警察在天安門巡邏隨身還帶着滅火器?咱北京的警察真有能耐,能掐會算,就知道今天有自焚的。
丁:是啊!會不會是政府預謀的?幹這種事政府可是一流。
甲:也沒準是法輪功。聽說現在對法輪功打死白打,已經打死一百多個了,沒處告去。現在上邊也說了,是敵我矛盾,要對煉法輪功的,經濟上拖垮,政治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給逼得沒辦法了,就自焚抗議唄。
丙:甭管怎麼說,都是政府造成的。我聽說京海公司有一個女的煉法輪功被抓進去打得鼻青臉腫的,後來被單位開除了。另外,現在學生高考都要填表,家裹有煉法輪功的一律不準參加高考。表格還要學生家長去單位蓋公章。
丁:但是我聽說煉法輪功的人說,真煉法輪功的不殺生也不自殺。他們說他們不會這樣幹。還說法輪功的書裏面根本沒有用自殺來圓滿的。
乙:是啊!我家附近,煉法輪功的也挺多的,沒聽說有自殺的。這政府夠缺德的,法輪功應該把受迫害的事向國外傳媒透露譴責它。
丁:別提了。只要一說真話,立刻逮捕,說你泄露國家機密,最輕勞教三年。
甲:中國同聯合國簽署了人權公約和人權備忘錄了,再說憲法也允許人民有信仰自由。
丙:嗨,這都是騙外國人的玩意兒,你還當真。再籤一百份也沒用!
丁:這江澤民也真是,煉法輪功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在個人利益上不爭不鬥,這不挺好嗎?讓他們煉去吧,非得要鎮壓,搞得這麼多事出來。
甲:聽說法輪功在外國和香港鬧得還挺歡。
乙:政府鎮壓他嘛!又給他潑髒水,又酷刑伺候。人家肯定要向國際社會說明情況。哪個政府也不能不讓人說話。你不折騰他,他也犯不着拼命出來說了。
丙:咱們都是從文化大革命過來的,那冤假錯案太多了。批劉少奇那會兒,說他是大叛徒、大內奸、大工賊,各種人證、物證、旁證都有,可以說要什麼證有什麼證。到最後都是假的。所以政府的話,都要打個問號,別輕信他的,假的太多。
丁:這件事又是一個信號,保不齊大規模行動還在後邊,咱們走着瞧吧。……
衆所周知,大陸不是一個法治社會,而是一個人治專制社會,凡是言行態度上與獨裁者不一致的,都有可能受到迫害。所以,爲了朋友們的安全起見,不提供上述談話者的真實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