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电报道,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上午闭门审理这宗涉「颠覆政权」互联网犯罪。检察院的起诉书透露,三十六岁的黄琦在其开办的「天网寻人」网站设置了「走向论坛」、「网海拾遗」、「遥看中华」等栏目。这些栏目先后刊登了「中国民主党政治纲领」、「中国民主党章程」、「新疆维吾尔人的独立意识:因为历史上我们一直是个独立的国家」、「六·四不是事件,不是风波,是屠杀」等文章,以及由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国际特赦等组织发布的各类信息。
起诉书认为被告黄琦利用互联网大量刊登有关「民运」、「疆独」、「法轮功」及为「六四」事件鸣冤等文章的行为,(按:刊登有关「法轮功」及为「六四」事件鸣冤的文章让江泽民「坐立不安」。)已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处刑。黄琦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死刑。
据了解,被告在辩词中承认开办上述网站,但有关文章都是别人贴上去的,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及被告不熟悉电脑(当初他请人开创该网站是为了网上寻人),因此无法控制网民的做法,再者因经济的原因,他没法请专人打理有关网站,导致失控。
被告的辩护律师范军认为昨日上午法庭提出对黄琦的指控明显证据不足,「煽动分裂颠覆」的罪名难以成立。他坚持为黄琦作「无罪辩护」。三十八岁的范军是四川德阳锦幏痢鮲事务所主任,他坦言接这类案子「是第一次」,完全是自愿的,并无受到当局任何压力。他说,若退回十年前,为这类「反革命案」辩护是「想都不敢想」。
黄琦的妻子曾丽表示,自去年六月丈夫被捕后,她昨日是首次见到黄琦,觉得丈夫显得很虚弱,在法庭上还一度虚脱休克,她非常担扰丈夫的健康。
由于这是中国首宗以「颠覆罪」起诉互联网站负责人,案件引起海外关注,多个人权组织如无国界记者协会指北京当局违反互联网资讯自由,要求北京立即释放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