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下家裏的糟糠,在外面包小蜜的貪官們最怕的就是家裏糟糠到法院控告他們重婚和婚外戀。重婚是犯罪,要下大獄,而中共黨以往對於婚外戀的說法是「腐敗墮落」的表現,輕則行政處分,重着開除黨政要職,身敗名裂。如何讓貪官們既可公開與小蜜同居而又不「犯法」,這個擔子自然而然就落在最高人民法院。作爲中共的附庸,最高法院沒有辜負中共黨高級流氓的期望,終於堂而皇之地做出解釋說:「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有配偶與他人同居」不同於重婚和婚外戀。
也就是說,同居是不會受法律制裁的了!新婚姻法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的這番解釋,變相地支持婚外同居行爲,成了中共黨流氓們包二奶玩弄女性的保護傘。那麼包二奶的只要不以夫妻名義就可以一直同居下去,原配則除了道德譴責外就沒辦法了!
這真好,除夕夜江澤民在人民大會堂舉辦超級豪華新年舞會,可以公開與他那有名有姓的二奶們攜手共舞,並且可以堂而皇之地向身邊的人介紹:這是與我相好多少年的二奶。
那些糟糠們這回慘了!要保留那徒有虛名的夫妻名份,就得忍氣吞聲,萬一不幸老公想甩你,把所有的錢給了二奶,然後跟你離婚和二奶過,依法律你還不得向二奶要賠償!糟糠們除了找婦聯去訴苦之外,還有別的辦法嗎?沒準婦聯裏的那個老大姐跟你同病相憐呢!即使中共黨核心江澤民的老婆王冶坪,不也德以「穩定壓倒一切」的宗旨苦練「睜眼瞎功夫」嗎?
這樣的解釋是在爲誰着想?地球人都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大概是唯恐天下不亂,怕貪官們包二奶太突出,所以弄出這麼一條「解釋性規定」鼓勵男人們掙脫道德的繩索,讓中國社會徹底爛掉!這一貢獻,是否可以看作是學習江澤民仨代表傑出成績?!
附:原文 《「同居」不等於婚外戀 高法作出解釋性規定》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對適用新婚姻法過程中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作了解釋性規定,「同居」、夫妻財產、探望權等一些在新婚姻法實施中碰到的疑點問題得到了明確和細化。
「同居」不等於婚外戀
新婚姻法中的「同居」曾被許多人誤解,將重婚、婚外戀納入此範疇。這次司法解釋給予了明確規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有配偶與他人同居」不同於重婚和婚外戀。重婚是犯罪行爲,指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同居應是以婚姻名義的,應受刑法制約。違反紀律、道德界限,搞婚外戀、通姦則屬於紀律和道德譴責範疇。判斷是否爲「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就要看雙方關係在時間上的持續性、關係的穩定性和是否居住生活等方面。
私產不再自動「充公」
很多人都知道,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後若干年後就被作爲家庭共有財產,所以有些人在結婚前惦記着對方的錢包。現在司法解釋明確指出:除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外,依法屬於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
探望權受法律保護
訟的,人民法院都應受理。當事人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的過程中,請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在徵詢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後,認爲需要中止的,依法裁定。中止探望情形消失後,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通知其恢復探望權的行使。
不得向「二奶」要賠償
婚姻法規定,因一方有過錯並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損害賠償請求。那麼「二奶」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嗎?司法解釋規定,無過錯請求權只能由無過錯方向自己的合法配偶提出,不得向婚姻關係以外的其他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