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抉择》电视连续剧(后根据同篇小说改编的电影名为《生死抉择》)等以反腐败为主要内容的其它影视作品不同,《大法官》的视角不是站在党的立场上,以巩固无产阶级的铁打江山为基点,而是以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为基点。它所弘扬的主题也不是“三个代表”、四项基本原则”等有明显阶级性的理念,而是公正、正义、人道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类为全人类普遍承认的基本价值。较真儿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足可以因此给它戴上“宣扬资产阶级人性论”的大帽子。
他们品格的高品位与党组织无关
三个主要的正面人物杨铁如、陈默雷、林子涵的政治面目,在电视剧中都没有交待。在他们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日日夜夜,也没有被要求参加过任何党的组织活动。而他们却被赋予无可置疑的高品位人格,似乎和他们的与共产党的组织无干,恰恰是他们能够无私奉献,能够成就正直、刚毅、坦荡、仁爱高尚人格的前提条件。
杨铁如先任春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后因坚持依法治腐而被腐败份子群所忌恨,从而被腐败了的市委书记孙志调离法院。他诠释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继任的同一法院的院长陈默雷,演绎着在当今中国司法不独立、无法摆脱“党的领导”、因而实现法律公正困难重重的境遇中,不屈不挠,以柔克刚,以曲求伸,将原则性与灵活性尽可能完美而又无奈地统一起来的正直人的“生存智慧”。而从法国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女法官林子涵,则将人文主义的博爱精神与不可亵渎的法律公正原则的内在统一,有声有色地展现出来。
受贿的腐败官员有着优秀干部的假面目
该剧中身为市委书记的孙志,在其受贿的腐败勾当没有暴露之前,俨然一个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没有功劳总有苦劳、代表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优秀的党的干部──
◆对于开枪打死无辜群众的警察,他表现了极为强烈的愤慨;
◆对于金城县农民围了市法院状告金城县政府,他明确地表示了对于农民的同情和理解;
◆对于春江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他紧抓不放;
◆对于腐败份子的腐败行为,他表示着他的势不两立与深恶痛绝。
可他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干扰代表正义与公正的法院依法办案。他的真实面目其实不过是腐败份子花钱买下的一把保护伞。
在贪官之上有一个党的“好领导”是贪官得以被惩治的前提
该电视剧的结局是:正义战胜了邪恶,法律战胜了权力。这与《生死抉择》等影视作品大同小异。但是,稍微细加思量,便可发现,所有这类大团圆结局,都必须有一个几乎是先验设定的前提,那就是必在被惩治的贪官之上有一位党的“好领导”。《大法官》中法律公正的实现,以正派的省委刘书记的存在为前提。然而,即使这刘书记也腐败,按照这一思路,还可以逻辑地找到最后的依靠江总书记。
中国当今的法治,说到底还是以人治为依托。这些影视作品再清楚不过地揭示着这样一个事实: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切。对于各级党的一把手来说,与他们同级的司法监督部门都无法监督制约他们。因此如果他们腐败了,与他们同级的司法部门就绝对地需要一个级别比他们更高的不腐败的党的好领导作为反腐败的靠山。没有这样的靠山,法律惩治腐败的功能就形同虚设。
防治官腐需要“国法高于党的领导”的另套东西
然而什么是更高一级的党的领导为“好领导”的保证呢?如果从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显而易见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是:有效的督机制。但是,现在我们还没有这样一种机制作为制度的有机构成部份。而媒体在以各种形式向中国人民灌输着腐败一定能被战胜的信念时,其实也一直在不知不觉地强化着“人民需要青天大老爷为民作主”这样一种历史唯心主义。
《大法官》看似吹奏着与主旋律一样的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反腐倡廉的音调,可它叫卖的却是主旋律一直有意回避甚至明确摈弃、中国共产党应当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下、或“国法当高于党的领导”的另套东西。
更为有趣的是,《大法官》敢于艺术地反映当今现实的胆大妄为与媒体上各种形式的、对于江总书记的“7.1”讲话献忠心的华辞丽藻的堆砌,形成鲜明对照。它巧妙地利用了主旋律的可取,同时又勇敢地挑战着主旋律的不实。这些作者,导演,编剧,演员真是了不起。
《大法官》挑战主旋律的虚夸部份
虽然作为一部电视艺术作品,从艺术的角度看,《大法官》也不可避免地有一些纰漏。但它展示了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社会进步的真实成果,同时也昭示着中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趋势。而它的搬上荧屏,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顺利地从第一集播到最后一集这一事实本身,不也证明着中国的知识层和艺术家们正在挣脱成见的束缚、走向思想的成熟吗?
类似《大法官》这样的影视作品,对主旋律的虚夸部份加以挑战。《大法官》之类越是走俏,相形之下,主旋律的虚荣浮夸就越是显露无遗,就越是被轻视,最后被架空。我们期待着更多的象《大法官》样有深度的影视作品的出现,更期待着主旋律在《大法官》的挑战面前醒悟假大空党八股自欺欺人将导致的危机,而从根本上变得朴实亲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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