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因爲我寫過兩篇關於滕春燕的文章,昨晚一個朋友打電話來,告訴我看見滕春燕在CCTV的「焦點訪談」上露面,被洗腦了。找不到CCTV的錄像,不好說什麼,就上網找到了一篇中新社的文章,反正天下文章一大抄,中共的大批判文章又是幾十年不變,看一篇也就夠了。

我對中共的宣傳把戲從來不相信。我對這件事的分析是:一,「焦點訪談」和「中新社」都是中共喉舌,說的話沒有一句是真的。我敢打賭,等中共一垮臺,準有人痛哭流涕的揭發自己是如何在滕春燕事件上被迫造假的(可惜太晚了);二,滕春燕在被關了一年半以後才露面,鑑於中共急吼的要給法輪功抹黑,這個「工作」一定是花老鼻子勁兒了;三,無論這些話是不是滕春燕說的,都是中共想要她說的話。所以本文一概用中新社代替,想來中新社也不會有太大的意見。

中新社文章說了很多抹黑法輪功的話。妙就妙在所有的內容都是關於滕春燕的信仰的,而她被判刑的所謂原因:泄露國家機密,卻輕描淡寫的一筆帶過(是不是因爲自己都覺得這個「原因」太荒唐?)。這說明,滕春燕被判刑純粹是因爲她的信仰,而且是她在美國的信仰,而不是因爲她觸犯了中國的任何「法律」。無論她對自己的行爲有多「後悔」,都無法否認中共對信仰自由的迫害。文章清楚表明了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是典型的「良心犯」。

滕春燕是美國永久居民。她是在美國接觸的法輪功,文章裏她有關「悔過」的行爲都發生在美國。有興趣的人可以把文章找來,看看有沒有對「泄露國家機密」的「悔過」在裏面。我還是有點孤陋寡聞,難道中國的法律實施範圍已經包括了生活在海外的中國人在當地的言論、信仰和行爲了嗎?

滕春燕是自己練的法輪功,沒有任何人強迫她。中共卻把她關了一年半(還剩下一年半)強迫她放棄信仰。問題不在於在監獄是吃肉還是喝涮鍋水,而在於政府壓根兒就沒有權利因爲信仰而把人關起來。監獄就是監獄,變出花兒來也還是監獄。如果中新社描述的這個監獄的情況是真的,那中國就有一半以上的人口生活在比監獄糟得多的條件下。按照「人往高處走的」規律,嚮往自由和更好生活的偷渡客、上億進城打工的農民和幾千萬下崗工人應該就近坐牢去才是,也不用冒死坐小船出海,不用上街遊行抗議了。根據「勞改基金會」的資料,中共曾出巨資裝修了十個這樣的「模範監獄」供參觀,可惜中共的國力現在還沒有條件裝修太多,所以沒法讓聯合國人權組織自由視察,還請聯合國多包涵。

鑑於中共宣佈滕春燕已放棄法輪功,繼續關押的理由已不存在,建議中共將她提前釋放,讓她到美國來現身說法。一則教育羣衆,二則體現中共還有信心。不知可行否?

中新社文提到法輪功的信息不準確。這真是個諷刺。法輪功的信息有沒有不準確的地方,我想是有的。原因呢?是因爲中共把任何有關法輪功的信息當作國家機密,誰收集誰坐牢。滕春燕不就是爲這個判的刑嗎?難道滕春燕會不相信自己親手收集的資料卻會去相信中共的鬼話?其實要讓法輪功的信息準確也很簡單,允許法輪功或第三方實地調查就行了。

最後想跟CCTV和中新社緊隨江澤民的女士先生們說一句話。爲了你們自己和家人,請從現在開始就收集同事和上下級的犯罪事實。這對你們將來被審判時爲自己開脫可能有點兒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