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中新網北京10月31日消息:北京市檢察院日前對外宣佈,原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宏觀體制司副司長李雄,利用職務之便收受鉅額賄賂,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45歲的李雄案發前是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宏觀體制司副司長。1993年12月期間,李雄利用擔任原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辦公廳處長兼副主任祕書的便利條件,接受湖北省黃石康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委託,幫助該公司在原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停止受理上報材料後,被確認爲進行規範化股份制試點單位。

事情辦成以後,康賽集團黨委書記張建萍幾次到北京,勸李雄買一些康賽的股票。後來,康賽集團董事長童施建打電話給李雄,說給他留了30萬股康賽公司原始股票。不久以後,張建萍到北京,將兩個股東賬戶卡交給李雄,一個卡上是20萬股,一個卡上是10萬股。

這以後,張建萍告訴李雄,康賽每股已經賣到6元,問李雄要不要把股票處理。得到李雄認可後,童施建將股票以每股6元處理,獲差價款120萬元。後童施建按李雄提供的兩個賬戶各匯來60萬元,共120萬元。

在悔過書上,李雄寫道:「接受了康賽的股票款後,我的內心世界發生了混亂,原來心裏坦蕩,幹事情,和大家交談,都充滿了自信,可以任意發揮,心裏有事後,總是被一層陰影籠罩着,感到底氣不足,有一種揮之不去的負擔。」

李雄說「當我在拘票和捕票上簽字的時候,當我戴上冰冷的手銬的時候,當我提着被褥走進監室的時候,我深切而真實地感到懸在頭上的法律之劍落下來了。」

看了中新網的這個報導,不免令人生疑,陶駟駒涉案高達七億元,不但本人大肆接受賄賂,而且腐蝕的副總理級高官就有12名,腐蝕的省部級高官就有52名,這些高官受賄價值合計六點二億元,什麼事沒有,而陶本人只給予留黨察看二年、以觀後效的黨紀處分。更奇的是,江氏父子乾脆把國庫金鑰匙拴在褲腰帶上,隨用隨取,怎麼法律之劍始終沒落下來?

莫非中共的法律之劍有自動識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