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人民日报网10月11日刊登了一篇名为《赖昌星和女人──查处厦门特大走私案纪实》的文章,并刊登了赖昌星老婆(照片标题的称呼)曾明娜的照片。文章明骂赖昌星暗点董文华,现摘全文如下:

赖昌星是在24岁那年结婚的。妻子曾明娜,小名“美好”,按当地习惯村里人称她“阿好”。曾明娜也是晋江人,小赖昌星6岁。结婚那年还未满18周岁。因为女方未到政府法定婚龄,也就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在当地农村是很普遍的。曾明娜算是赖昌星事实上的“结发妻子”。

婚后,他们生育两男一女。赖昌星定居香港,曾明娜携儿带女到香港相夫教子,倒也融洽。她跟赖昌星一样,文化程度虽然不高,生意场上却精明能干,独当一面,成为赖昌星的得力帮手。在远华集团大规模走私犯罪活动中,她亲自掌握财权,呼风唤雨,不可一世。眼下,她随夫逃亡加拿大,是我公安机关通缉的要犯。

赖昌星的第二个女人姓蔡,石狮人。是赖昌星在石狮办服装厂时结识的。当时的蔡某也是做服装生意。接触久了,暗生恋情,继而同居,生下一子。据赖水强介绍,这位蔡某人挺聪明,又极乖巧,不争名分,死心塌地跟随赖昌星。曾明娜对她毫无办法,只好认了。惟一的条件就是,生不见面,死不同穴。既顾大局,又讲原则。可见曾明娜也非等闲之辈。后来,这位蔡某也带着儿子到香港定居。儿子由赖昌星和她共同抚养。

赖昌星经常出入风月场所,喜欢的女人自然不少。但为其家族认可的,仅有曾明娜和这位蔡某。

与赖昌星交往且有暧昧关系的女人中,有个红极一时的女歌星,身份特殊,擅唱主旋律,长着一张娃娃脸。赖昌星由喜欢她的歌到喜欢她的人。赖昌星除了钱一无长处,很难理解这位并不缺钱的歌星怎么会沦为赖昌星的猎物,让赖昌星“如愿以偿”。据云,赖昌星赠送给她的“感情费”是在京城一幢价值700多万元的别墅,外加两三百万元现金。赖昌星案发,女歌星在京城为他到处说情递信喊冤,竟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令人可悲可叹可惜。还据说赖昌星付给她的这些“感情费”均被依法没收,到头来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另,6月4日出版的第23期《新民周刊》,根据“来自中央4.20专案组的第一手资料”披露,1997年9月8日,88层的远华大厦举行奠基仪式,赖昌星邀请了北京一家牌子一向很正的歌舞团前去助兴,一帮经常在大型主旋律庆典或晚会上露脸的著名歌星、舞星倾巢出动,在厦门人民大会堂连续演出3天,还临时自编自演节目,为赖老板唱尽赞歌。有个以专门演唱革命歌曲著称的“豪情万丈的著名女歌唱家”,始终不理解中央为什么要“动”远华公司,在北京多次为赖昌星鸣冤叫屈:“赖老板,多好的一个人哪,为什么要查他呢?”据说这名歌唱家只是陪赖欢娱数夜,赖竟给了她1000多万元的“感情费”!)(全文完)

观察家道,看了上述文章后,有人或许非常关心其中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位女歌星在京城到底向谁说情递信喊冤了?

据报导,赖昌星在接受《远华案黑幕》一书作者盛雪采访时揭露道:我是通过董文华向政法委书记罗干反映的。我请某记者写好材料以后,我就交给董文华,通过董文华把这份材料送给罗干,董文华和罗干谈了十几分种。当问到「你为什么要通过董文华送材料给罗干呢?她能有这个办法?」时,赖昌星强调道:她跟罗干很熟,她跟中央领导都熟,没想到她如今也受了牵连。

或许有人又要问:董文华为什么没找其它中央领导人?董文华跟罗干到底是什么关系,竟敢在他面前为「钦点」的走私犯说情喊冤?

内部消息人士只是这样评价道:董文华是一个标准的「御用歌唱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