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京日報報道, 1999年11月17日,中國外運江蘇集團公司向南京市公安局經濟案件偵察支隊報案,稱該公司在境外有一筆466萬美元的存款,被香港永久居民張曉軍和持英國護照的香港人汪有真騙走。
警方迅速展開調查,很快了解了這樁案件的來龍去脈。1997年五六月份,中國外運江蘇公司欲將466萬美元的款子存進香港的銀行,遂找到公司離職到香港定居的張曉軍。張答應找其「老弟兄」、在香港土生土長的汪有真幫忙。汪、張二人經密謀,由張在香港註冊成立中國外運江蘇集團公司,並在香港一傢俬人銀行開戶,將這466萬美金匯進。過後不久,汪即通過張曉軍提出3400萬港幣用於個人還債及賭博、揮霍。而張則把定存一年的存單彩色複印件送到了南京。中外運江蘇公司負責人對此信以爲真。
就在存款一年即將到期前夕,汪有真又提出200萬港幣。存款到期後,恰逢東南亞金融風暴,中外運公司負責人向張曉軍諮詢存款如何安排。張曉軍和汪又炮製了一張繼續定存一年的存單交給江蘇公司。張還在1998年9月15日,私下取走賬上還剩下的148萬港幣,用於個人揮霍。
警方掌握事實真相後,分別於1999年11月24日和12月20日,先後在南京市及海口將犯罪嫌疑人張曉軍、汪有真緝拿歸案。
去年1月24日,經公安部批准,南京市公安局經濟案件偵查支隊偵查員飛赴香港。在香港警務處警員的大力配合下,獲取了張曉軍、汪有真涉嫌詐騙犯罪的大量證據。
日前,南京市檢察機關已就張、汪涉嫌詐騙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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