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日报报道, 1999年11月17日,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向南京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察支队报案,称该公司在境外有一笔466万美元的存款,被香港永久居民张晓军和持英国护照的香港人汪有真骗走。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很快了解了这桩案件的来龙去脉。1997年五六月份,中国外运江苏公司欲将466万美元的款子存进香港的银行,遂找到公司离职到香港定居的张晓军。张答应找其“老弟兄”、在香港土生土长的汪有真帮忙。汪、张二人经密谋,由张在香港注册成立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并在香港一家私人银行开户,将这466万美金汇进。过后不久,汪即通过张晓军提出3400万港币用于个人还债及赌博、挥霍。而张则把定存一年的存单彩色复印件送到了南京。中外运江苏公司负责人对此信以为真。
就在存款一年即将到期前夕,汪有真又提出200万港币。存款到期后,恰逢东南亚金融风暴,中外运公司负责人向张晓军咨询存款如何安排。张晓军和汪又炮制了一张继续定存一年的存单交给江苏公司。张还在1998年9月15日,私下取走账上还剩下的148万港币,用于个人挥霍。
警方掌握事实真相后,分别于1999年11月24日和12月20日,先后在南京市及海口将犯罪嫌疑人张晓军、汪有真缉拿归案。
去年1月24日,经公安部批准,南京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支队侦查员飞赴香港。在香港警务处警员的大力配合下,获取了张晓军、汪有真涉嫌诈骗犯罪的大量证据。
日前,南京市检察机关已就张、汪涉嫌诈骗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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