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是江澤民一家子的黨。原來這是一個保護一小撮吮吸民脂民膏的貪官的政黨。江澤民也反腐敗,甚至把貪官成克傑判處死刑,那是因爲成克傑沒有和江澤民的步調保持一致,江澤民就說這 種腐敗已經引起民憤,不處理就要危及這個黨的生存,只好「揮 淚斬馬謖」。怪只怪那些「馬謖」們抱錯了大腿,若是死抱江澤民的黑腿,再粗心大意,再弄得滿城風雨,甚至「海外影響大」,也不可能殺掉給人看,象賈慶林和他的老婆活得多瀟灑,「引起民憤」,也要保,而且還能「保留黨籍」,還要官踞高位,因爲其罪行不影響黨的先進性質!
江澤民下達的文件規定的九種人要保,其中第一種人是最優先的,這就是「和中央保持一致」,即和江澤民保持一致。文件所指 的第二、三種人實際上也是這一類。
文件所說的第四、五、六、七種人,是指那些手腳高明的貪官,關係好,影響小,未引起民憤,或拉大家一起腐化,都 下混水,這類人也可以放心大膽搞腐化,什麼事以圈子爲界,怎麼腐化只要摟住江澤民的黑腰都行。
至於第八九種人,是貪污已經暴露,實在無法混過人們耳目, 不懲辦不行了,但是隻要能「主動認識」,江澤民還是要保你的,這就是說,只要跟着江黑心,你就放心大膽地貪吧,萬一暴露出來,只要江澤民權力在握, 還是要保你的。
但是,誰如果「在政治上自搞一套」,和任何人搞到一起去而偏偏沒有和江核心「保持一致」,那就是自找不痛快,「就要堅決打擊,依法嚴懲。」
讀者不禁大惑不解: 這究竟是一個什麼黨? 這是誰家的黨?反對這個「包產到戶」的黨是不是叫反黨? (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