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五日,中央書記處把江澤民在黨建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發至各省、部級黨委,正式下達了保護腐敗的政策。
江澤民講話的主題是「三個加大力度」即:加大力度治黨、治領導幹部隊伍;加大力度強化以法治國;加大力度反腐敗鬥 爭工作。
江講話的中心是要對黨政內部高官的腐敗作區別對待;對反腐敗鬥爭工作,要警惕走向反面。
對貪官區別對待的「政策」
對江澤民要「保」的自家九種情況的人,一般如能作出交待、認識,不作追 究,不再移交檢察部門法律起訴,一般情況下保留黨籍,保留在政治上、生活上的待遇。
江澤民又指出要「打」的(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