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男女偷摘禁果
雲南貧困山區巧家縣馬樹鄉小米地村,肖氏家族族規第一條就是同姓男女不得談婚論嫁,誰敢觸犯,輕者砍腳剁腿,重者沉塘餵魚。
肖夢東和肖桂香是鄰居,肖夢東老實憨厚,家境窮困,一直沒能找到對象。肖桂香少肖夢東14歲,早熟的她十二三歲時看上去已是個大姑娘。媒婆走馬燈似地來串門,她都冷冷推辭。心有所屬的她不止一次哀嘆:不姓肖該多好!
有一次,她終於對肖夢東說出不敢說的話:「我給你兩條路選擇,一是嫁給你,一是賣身爲你換個老婆回來。」肖夢東駭得魂飛魄散:「我們同族同姓,壞了族規準活不了;你賣出去,做哥的會讓你吃這份苦?」
1986年冬,14歲的肖桂香感覺到隨着年齡增長,和堂哥結合的難度越大。她膽戰心驚地向父母吐露心思。父親渾身冒火,拇指大的竹條劈頭蓋腦打過來。母親抱着女兒放聲大哭:肖夢東是你哥哥,嫁給他要遭天打雷劈!
半夜後,肖桂香跑進肖夢東家門……他們不顧一切發生了震驚肖氏家族的「醜事」。當夜收拾衣物奔向四公里外的原始森林。
逃進深山生兒育女
兩人砍來松枝割來葦草蓋起小房。山上有吃不完的野果,他們開荒種地。三年後,肖桂香生了個女兒,後來又有了兩個男孩。
森林裏住有人家的消息 還是傳了出去。肖夢東迅速把肖桂香和孩子轉移到巖洞裏。族人走進他的茅草房時,看不出什麼,便苦勸他搬出去,不要做野人。肖夢東一口拒絕。
一家五口突遭橫禍
1999年11月的一天,大女兒11歲生日,肖桂香第一次出現在鄉場上。場散了,她依戀地打聽父母的情況。巧的是她打聽的對象就是已長大成人的弟弟,她拗不住對父母的思念,回到孃家。肖桂香住了兩天不辭而別。
她的父母召來三個兒子和女婿商量,兵分幾路偵察她嫁的是誰。偵察結果讓其父母咬牙切齒髮誓:不除掉肖夢東和肖桂香及其逆種,誓不爲人!
1999年12月29日傍晚,四個年輕人踏雪而至,在茅屋外幹活的肖夢東聽到幾聲狗叫後剛抬頭,匕首和大棒同時落在身上,他蜷縮幾下便嚥了氣。聽到丈夫的呼救聲,追出門來的肖桂香也死於匕首和棍棒下。
四人又劈死了從沒見過外人的11歲小女孩。兩個分別是5歲和一歲半的孩子很快被他們賣掉。(www.renminbao.com)